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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孕媽咪 手法多又詐
2015-07-06 07:20:59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就業歧視以歧視懷孕婦女最嚴重。 記者呂思逸/攝影
分享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11年至2014年受理280件就業歧視案,以懷孕歧視100件最多,其中多是已被辭退的懷孕媽媽,挺著大肚前來投訴。雇主歧視的「手法」也層出不窮,包括調往較辛苦的崗位、更不舒服的作業空間等。
勞工局表示,法定就業歧視包含身障者、原住民、新住民身分等16項,但懷孕類別多年蟬聯投訴第一,2013年生肖龍年受國人偏愛,產婦增加,懷孕歧視也升至最高峰42件。

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說,資方最常以職務調動等不利待遇,間接暗示懷孕婦女離職,希望孕婦員工「知難而退」,但不會直接講明「因為妳懷孕」,勞工多因顧慮不想失去工作,忍氣吞聲,等到被要求離職後,才向勞工局投訴。

例如,有孕婦從辦公室轉調至第一線服務,必須久站、移動,大肚模樣引來消費者關心,還問「老闆怎麼讓妳這樣站?」也有孕婦原以為公司好心將自己調進辦公室,之後卻發現辦公室悶熱、空氣不流通,另有資方行徑更惡劣,直接告訴與孕婦同辦公室的員工,「以後抽菸都不需開窗」。

賴彥亨說,懷孕歧視最常在服務業、中小企業發生,服務業因女性就業比例高,中小企業則因規模小,資方無法負荷人力成本,讓孕婦離職,以利聘用他人。

懷孕歧視經查證,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罰雇主30萬至150萬元,並公告公司名,但多年來懷孕歧視案件仍無法明顯降低,勞工局研判業者多想躲避產假支薪或不了解法規內容。imageimage

「懷孕身體不好」 KTV拒復職
2015-07-06 07:20:59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
新北某知名KTV30多歲洪姓幹部,去年懷孕第一胎育嬰假期間,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申請提前復職,店長原本同意,但在洪表明自己又懷第2胎後,店長即說「妳懷孕身體不好」拒絕復職,洪憤而投訴,勞工局以歧視懷孕為由,上月裁罰30萬元。

這家業者表示,勞工局認定的懷孕歧視,都是店長的個人言詞,實際上公司並不歧視懷孕員工,已提出訴願。據了解,洪女在該KTV工作長達10年,從打工族轉正職後,升至幹部。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表示,洪女一案很明顯是懷孕歧視,「妳懷孕身體不好」一語,內容明顯針對員工懷孕,就是業者挨罰主因。

不過,該案也引發激烈討論,首先洪以LINE對話內容最為證據,但LINE是否可作為正式請假管道,目前法院仍有質疑,又洪在育嬰假期間提出復職,資方可否拒絕,也存有歧見。

他說,委員們討論後認為,目前法令並無規定育嬰假間,資方一定需接受懷孕媽媽申請復職,且育嬰期間,資方已聘用期限內的職務代理人,應可拒絕復職。

勞工局表示,不管勞方或資方有勞資業務等問題,都可電洽(02)2965-3900或(02)2960-3456分機6528、6529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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