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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律師 替弱勢發聲有成就
2015-07-06 07:02:58 聯合報 記者游婉琪/花蓮報導

洪珮瑜 記者游婉琪/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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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twitterpinterest律師是正義的化身、弱勢的代言人,但七年級律師洪珮瑜坦言,法庭上實是講求證據,很多時候透過法律是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在花蓮律師事務所服務的新生代律師洪珮瑜,從事律師工作兩年多。她笑說,前輩常以「乩童」形容律師工作,在法庭上將複雜開庭程序、法官專業用語,轉換成一般民眾能夠理解的內容。

她指出,通常一般律師工作主要分成諮詢、寫狀、開庭3部分,民眾遇到法律相關問題時,會先向律師事務所尋求協助,此時律師會先就當事人敘述,提出法律見解,告知對方有哪些權利可以主張、哪些在法庭上站不住腳。

一旦對方決定委任提告,律師則會就當事人陳述的內容整理成法律語言,撰寫告訴狀、起訴狀或答辯狀;接下來進入開庭程序,過程中律師必須就過去經驗,提醒當事人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發言。

雖然年資不深,但洪珮瑜表示,在花蓮許多民眾尤其是高齡的阿公阿嬤,對於法律並不是這麼了解,從事律師工作讓她可以幫助這些人,尤其看到對方恍然大悟的表情,或透過訴訟要回自己的房子土地,成就感油然升起。

她也坦承,很多時候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最常見的例子如家暴、遇到惡鄰居、欠錢不還等。曾經有次一名當事人,爸媽跟某人購買土地,因信任對方沒有辦理過戶,直到他接手耕作10多年後,對方兒子突然上門討地。

洪珮瑜明明相信土地是當事人的,卻也只能告訴對方,法庭上講求證據,要勝訴的機會偏低,每當遇到類似情況,除了事前必須先替當事人打預防針外,資深前輩常以「因果論」來自我安慰,或許是上輩子欠對方,這輩子才討不回來。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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