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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兼顧情理法 雲林護樹有法源
2015-07-06 07:46:31 聯合報 本報記者陳信利
雲林縣珍貴樹木保護法令制定牛步化,過去因缺乏法源及罰則,以致珍貴老樹一再被遭破壞或砍伐,引來諸多批評;保護條例歷經各界集思廣益,並經縣議會周延審議終於通過,內容兼顧情理法,有助化解爭議,落實珍貴老樹保護。

幾年前斗六市有棵縣府列管近百年茄苳路樹,被附近住戶任意大幅修剪,農業處獲報只能加強防腐、防蟲措施搶救;去年虎尾舊中央廣播電台建物被拆,基地內好多珍貴樹木被砍伐或移除,但因縣府未制定相關保護條例,無法處罰。

雲林曾是全台極少數未設老樹保護條例的縣市,環保及地方人士多年來為老樹請命,希望縣府加快腳步。

經縣府參考其他縣市法令訂定保護條例,上屆送議會審議,卻因認定標準、私有地老樹要列管與否等歧見,府會遲遲無法達成共識而擱置。

保護條例對列管樹木明訂禁伐及罰則,有損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之虞,可能引發「行政權過度擴張」反彈,是條例遲未獲議會通過主因之一;新條例明訂珍貴樹木提案列管,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雖增加列管難度,卻兼顧私人財產的保護,符合民主法治精神。

另條例除下修列管珍貴樹木樹胸高直徑及樹胸圍等條件,放寬認定標準,並把樹齡降低到60年以上,除真確反映杉、松、柏及檜木等珍貴樹種外觀生長緩慢實況,同時推翻過去珍貴老樹應是逾百年的傳統觀念,雖可能增加維護經費,卻更符合保護珍貴樹木實際需求。

雲林護樹條例過關 違者最高罰10萬
2015-07-06 07:46:32 聯合報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
延宕多年的雲林縣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日前獲縣議會通過,內容明訂列管珍貴樹木未經主管機關縣政府許可,不得修剪、移植,並應維護其生育環境,違者裁罰1萬至5萬元罰鍰,造成珍貴樹木死亡最高可裁罰10萬元,積極保護珍貴老樹。

縣長李進勇表示,藉由珍貴樹木保護條例的制定,將可提升對珍貴老樹的保護及管理,條例內容包括設置樹木保護委員會、珍貴樹木列管提案公告與解除、禁止不當行為與罰則等,近期將公告實施,籲請民眾共同維護,切勿擅自修剪或砍伐列管珍貴樹木,以免受罰。

縣府原提案共18條自治條例草案,內容規定珍貴樹木條件,為離地1.3公尺樹胸高直徑須1.5公尺以上、樹胸圍須4.7公尺以上,或珍稀、具生態、生物、地理與區域人文歷史及文化代表性的樹木,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並由縣府核定者。

但議員們審查時,認為應擴大保護珍貴樹木,因此決議將樹胸高直徑放寬為0.8公尺以上、樹胸圍2.5公尺,同時增列珍貴樹木樹齡只要60年以上,授權年滿20歲縣民、機關或團體提案列管,但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也應出具無償提供公眾觀賞同意書。

雲林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在珍貴樹木所在地從事建築、開闢道路、公園或其他公共工程,建設開發者應檢附施工及珍貴樹木保護計畫書,送縣府核定才得動工;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若無法原地保留,應擬具移植及復育計畫書向縣府申請移植,所需費用由建設開發者負擔。

未經縣府同意,任意修剪、移植珍貴樹木,或進行工程施作時,未檢附原地保留、移植及復育計畫書任意動工砍伐或破壞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完成改善為止;造成珍貴樹木死亡者,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雲林護樹48棵列管 九芎公生命力特強
2015-07-06 07:46:29 聯合報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

3百年老樹九芎神木主幹雖枯死中空,但堅韌的生命力在基部長出二代木,冠幅伸展約百平方公尺。其樹皮表面光滑,有「猴不爬樹」之稱。地方奉為「九芎公」,男女老少爭相參訪。 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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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目前列管珍貴老樹以榕樹、茄苳、樟樹等為主,其中古坑鄉草嶺村九芎神木,早年曾遭雷擊主幹枯死中空,但堅韌的生命力在基部長出二代木,村民感念九芎老樹生命力與靈性,在旁興建九芎公廟供奉尊稱「九芎公」。

草嶺九芎神木樹徑約1.2公尺、胸圍達3.76公尺,樹高約12公尺,冠幅約100平方公尺,推測樹齡約有300年,主幹二代木讓整隻樹幹糾結,褐色樹皮每年會脫皮1次,樹皮表面光滑,有「猴不爬樹」之稱。

依縣府農業處統計,全縣列管珍貴老樹共有48棵,其中以榕樹18棵最多、其次是茄苳及樟樹各13棵次之;列管老樹最多鄉鎮市是古坑鄉有15棵、其次是斗六市10棵、林內鄉4棵。

如何保護老樹?縣府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除由法令規範外,更要有正確妥適保護措施,應避免在老樹下方根部生長範圍內,鋪設水泥與柏油鋪面,用花台圍起根部也會造成吸收不良。

另土壤應避免過度踐踏造成硬實,藉由適度翻鬆可促進水、養分及空氣吸收,老樹自然長得好,老樹也不宜過度修剪,以免影響樹型及生長勢。

縣府有在列管珍貴老樹旁設置解說牌,詳列老樹年齡及樹種、特色等,方便民眾前往拜訪老樹,探訪綠色活古蹟,感受百年生命力的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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