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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子氣的新股利稅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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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02:47聯合報 林建山/環球經濟社社長(台北市)
財政部委外研究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期末報告已上線公告。

報告中共提出十一個稅改方案,受託團隊建議採行第二案(分級分離課稅,搭配十五%股利抵減稅額,上限五萬元),或第七案(合併計稅、合併申報,搭配十%股利抵減稅額);但財政部屬意「稅損最小版」即偏向採行第十一案:也就是「定額免稅五萬元」或「單一稅率廿五%分開計稅」二擇一的雙軌並行制。

財政部屬意方案,雖然可拉近內外資稅負,但減稅利益集中在少數適用綜所稅級距四十%以上大戶,有一五○萬戶中低所得股民卻得多繳稅,對於蔡政府所極力強調的「轉型正義租稅公平」,將構成不小問題。

研究團隊建議採行的方案,稅損雖超過二百億元,且高所得族群仍是最大受益者,不過因有「股利抵減稅額」,可將減稅利益平均分配,是比較可以照顧到低所得及低投資額「零散小型投資人的減稅效益性」。至於採行方案二及方案七所可能肇致的政府稅損,則可利用調高營所稅一至一.五個百分點來彌補。

但是財政部屬意採行的方案十一,雖是一項「富人稅之衡平措施」,對於留住國人或社會資金不再繼續大量流出,會產生積極的抑止作用,對於台灣悶經濟投資不足的現況,或應該有轉正之助益。

不過,財政部「過度重視政府稅損最小化」的新股利所得稅改方案,對於外人或外資來台直接投資,或進出證券交易市場的間接投資,不太可能產生太大的集資吸引力,更無法產生國際招商引資的相對競爭力。

美國川普總統一口氣將所得稅率,由四十五%上下砍至十五%「大減稅激勵美國回流投資」的大動作,在歐美先進國家產生極為廣泛的「減稅促投資」熱潮擴散效應,相對使得財政部新股利所得稅改方案根本是「小巫見大巫」,毫無能見度也毫無作用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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