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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狼師╱實名制…技窮的膝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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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02:47聯合報 溫俊維/補教業者(竹縣竹北)

因女作家之死而受關注的補教狼師事件,有人提議修法要求補教教師「實名制」和良民證,筆者反對,此舉不但違反法律保留、比例原則、不當連結禁止,而且會使家長對補習班猜忌,同業競爭會惡化,帶來社會新的紛擾與問題。

首先,使用藝名、化名、筆名等假名,應屬憲法言論自由,非必要不應增加額外限制。其次政府有司法手段(檢警調)和行政手段(如教育局)進行管理監督;補習班與學校有所區別,就如其他企業,在自由競爭市場中講求績效才能生存。

政府可調整課綱或規畫學習目標,使學生減輕學習壓力,或及早自我探索,或於課程添加相關單元,讓學生學習自我保護或向社會尋求協助,都是可行手段;急就章立法,只能說是黔驢技窮的膝射反應而已。

補習﹒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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