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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補教狼師╱實名制、良民證都畫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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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02:47聯合報 高亦平/工程師(美國芝加哥)


最近美國田納西州爆出了一個狼師案子。 一個五十歲的高中男老師涉嫌誘拐班上一個十五歲女生一起離家出走;美國媒體都在報導,兩個人不知去向,直到將近四十天後才在幾千公里外的加州北部鄉下被檢舉逮捕。女生回家,老師則面臨審判。

台灣最近爆出的補教狼師傳聞,有民代呼籲修法,要求補教界工作人員實名制,甚至具備良民證。和田納西州的這個案件相比,台灣的民代不禁令人莞爾。

主張補教名師必須實名化、有良民證的民代,可能出於一片好意,但她們的最大錯誤是,假設只有補教界才有狼師,這個關鍵把關好,就可以保護去補習班的女生;事實上,在台灣社會到處都可能有狼。補習班可以有,大學教授助教,甚至高中同班同學,都可以是披著羊皮的狼,而且不只在學校補習班,在辦公室、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都有狼,女性之外男生也可能受害。

在補教界設下安全機制,雖然有比沒有好,但還不如加強教育,讓大家知道哪些情形可能讓自己涉險,從而提高警覺,事先盡量避免。

比方說,在學校或補習班,別獨自留下來問老師助教問題;在辦公室或學校,進入長官或教授房間沒必要別關門;不要一個人到朋友同事家討論功課;別吃喝任何離開過自己視線的飲料食物等。

這些原則,不論對方是補習班老師還是同事,都適用。掌握好這些重點,即使用化名、沒辦良民證的補習班老師,也不能侵犯自己。不知道這些重點,誰敢說一個有良民證用真名的老師,不會一時失去理智讓自己遺憾終身?

立委關心民眾在意的問題是好事,但是畫錯重點,出一些沒有用的主意,反而害險境中的人民,自以為安全喪失警戒,那就等於是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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