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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蔡英文借箸代籌 九二共識改稱九二函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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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3:02 聯合報 黃年/評論工作者(台北市)


一般認為,蔡英文的五二○演說,會盡量靠近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但不會使用「九二共識」及「兩岸同屬一中」的修辭。亦即,可能出以替代詞彙。

一月廿一日,蔡英文在自由時報發表「九二歷史事實,推動兩岸關係」談話,略謂「理解並尊重一九九二年(不稱「九二」)兩岸兩會達成的若干共同認知與諒解(不稱「共識」)」。可見,蔡英文已相當接近「核心意涵」,只是「九二共識」四字說不出口。

茲以蔡英文在「九二歷史事實,推動兩岸關係」所述為基底,借箸代籌如下: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記者屠惠剛/攝影
分享蔡的講詞也許可說:「一九九二年,在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所呈現的主要函電中,達成了若干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與諒解;這些函電內容及廿餘年來的雙方努力,已經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相關函電內容初始並無標題,後來或稱作『九二共識』,各方對此可以分持己見。新政府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推動兩岸關係,亦在中華民國憲法下理解及發展九二函電所達成的若干共同認知與諒解。」
如果蔡英文更勇敢一些,可進一步說:「不必拘泥於九二共識四字,兩岸可有更具創意的瞻矚。」

此一架構,可使蔡英文的兩岸論述,從「九二歷史事實,推動兩岸關係」,移位至「九二函電史實,推動兩岸關係」。「歷史事實」的指涉易流於空泛,但「九二函電」則有案卷可稽。

一方面,尊重「九二共識」的既成稱謂,蔡英文畢竟沒有理由塗改兩岸政府正式使用了八年的標題(這難道不是推翻「現狀」?);但她可爭取以「九二函電」或「九二文件」為相容並立的同位詞彙,使雙方皆有下台階。另方面,「九二函電」直指「對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此即「求一個中國原則之同,存一個中國政治涵義之異」(憲法一中);蔡英文藉助於此一「膠囊語彙」,對核心意涵已有指涉,亦或可暫免她直接說出「一個中國/一中各表/兩岸一中」的壓力。

於是,也許即可暫時化解蔡英文的兩個難題。一、名詞使用:九二共識與九二函電共容並稱,各自表述。二、名詞詮釋:函電文字歷歷在目,亦是各自表述,且核心意涵對台灣有利。如此,至少在五二○演說中,可為雙方互留餘地,各自先喘一口氣再說。

如果北京給蔡英文一點空間,深綠也給她一點空間,那麼五二○演說或許就有了不撕破臉的空間。

蔡英文﹒九二共識﹒中華民國﹒北京﹒一中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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