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還小市民轉圖貼文的空間吧
2015-07-14 01:28:11 聯合報 游其昌
因民進黨委由律師舉報,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上指「八仙是民進黨大金主」的余姓民眾移送簡易法庭,還以新聞稿質疑行為可能違反社維法六十三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規定,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市刑大此舉引起輿論譁然,關鍵就在於警方誤引法條,嚴重威脅言論自由。

網路散布謠言當然可責,正如每天打開電視,多少名嘴信口開河,漫天扯謊,從國民黨黨產買票,幾億金主到滅王卡宋倒洪各式陰謀論,沒有一件說詞不比余姓民眾嚴重誇張,也沒有一件不比余姓民眾的貼文更駭人聽聞,民代、名嘴夸夸其言沒事,小市民轉文要追罰,這就是百分百的欺負小老百姓,拿「維護社會秩序」大帽子,嚇唬小市民,更藉此箝制限縮小市民的言論自由。

先不說「八仙是民進黨大金主」的「謠言」能否成立,警察恐怕連判斷是否謠言的能力或資格都沒有,光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要件就難以構成,因為抨擊民進黨就和批評國民黨一樣,是不會「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產生謠傳刺客出沒造成車站大亂等事項,具體「足生畏懼與恐慌」。警方非但不謹守分寸,還要發布新聞稿,據以追查其他散布者,讓我們彷彿一下子跌回到戒嚴時代,警方猶如當年警總搶雜誌、封印刷廠的作為,真是不知今夕何夕?

最諷刺的是,民進黨當年就是在這種被打壓、被封鎖的歲月中成長的政黨,捍衛言論自由理應是民進黨堅持的信仰,所以要推崇鄭南榕「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要推動修正刑法一百條「意圖犯罪」的思想制裁。但曾幾何時,對於這種抨擊民進黨的言論,全成了「打擊抹黑」的行為,民進黨必去之而後快,批藍倒馬就是正義之聲,批綠諷蔡便是惡意扭曲,前者的言論自由不可侵,後者的言論自由不可取,民進黨和台北市府這種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名的強烈「維穩」思想,說到底,其實和彼岸共產黨維穩作為,打擊異己,差異者幾希?

最可怖的是,民進黨現在不過是「準執政黨」,就能如此強硬手段,對付網路異見,一旦「準執政黨」真成「執政黨」,豈不會變本加厲,讓人「心生畏懼」?當年陳水扁執政時期,搜查報社、關閉電視頻道等國民黨政府沒膽做的事,民進黨政府都做過,從來不在乎社會是否會有寒蟬效應,難保未來的民進黨政府不會歷史重演,直教人背脊發涼。

其實現在的網路世界,就如民初的茶館,是閒人嗑牙的地方,專制年代,茶館還會貼上「莫論國事」字條,提醒茶客千萬不要以言賈禍,這是老舍茶館中的一個段子,百年後看來,尤其諷刺。沒有人願意見到網路謠言政擊,民進黨如真覺得委屈,不妨學學郭台銘,就直接上法院告誹謗吧,不要再拿警察成為恫嚇小老百姓的工具,警政單位更應嚴守行政中立,不要還魂到民國初年,請小心維護台灣好不容易才爭來的自由空氣,言論自由不該只有名嘴、政客獨享,也還我小市民一點貼文轉LINE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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