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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游泳卡簽切結 挨批不合理
2015-07-06 07:20:55 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松山區陳小姐向本報投訴,敦化游泳會向敦化國中固定每天上午租借泳池2小時,供會員及向該會購買游泳卡民眾晨泳。不過游泳卡16次收費1200元,比敦化國中對外開放僅收50元還高,泳會還要求簽具切結書,如受傷或意外自行承擔責任,不向泳會及救生員請求賠償,要求極不合理。

對此,敦化游泳會表示,考量有人可能使用頻率較低,彈性推出票卡,並非藉此牟利,另外也將修改切結書,改為聲明書。

敦化國中總務主任陳昭薇表示,敦化游泳會已向校方租借泳池20年,使用者多是附近居民。校方在租借時段僅提供場地,泳會須自行負責救生員及現場管理。因屬於包場性質,費用確實會比學校自行開放時略高,但只要不用來營利,就沒違反租借合約。

體育局表示,台北市高中以下學校的泳池皆有投保公共意外險,只要是第三人在校內泳池開放時間內發生意外,就可申請理賠,不限定是在校生或民眾。另依規定,泳池在開放時間,依泳池大小須有規定人數就生員在場,像敦化國中的泳池應有2名合格救生員。

但陳小姐表示,晨泳時段並未見到池邊有救生員,顯然不符合規定,已向體育局投訴,要求派員至現場稽查。

敦化游泳會長蔡碧秋回應,該會目前有50名會員,每年繳交1萬元會費包場游泳,考量有人可能使用頻率較低,若硬性要求繳交入會費可能損及權益,才彈性推出票卡。

蔡碧秋說,對於泳會要求簽具的切結書因措詞不當,導致會友不滿意感到抱歉,已修改切結書,改為聲明書,內容要求會員若有心臟或傳染疾病時勿下水。泳會租用的時段,因使用人數不多,泳會僅配置一名救生員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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