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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蔡英文何必急著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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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7 02:16聯合報 王健壯


立法院這幾天為了審議前瞻建設特別條例吵鬧不休,國民黨以敲鑼吹哨的方式干擾議事,表面上好像奏效,但等到民進黨戰略忍耐期限結束,特別條例預料仍將會一字不改強行過關。

前瞻計畫號稱前瞻未來卅年台灣經濟發展需求,而且計畫執行時程又長達八年,可見並不是一項具有急迫性的計畫。既然沒有急迫性,立法院當然應該從容議事、從長計議,哪有快馬加鞭非限期強渡關山不可的道理?

更何況,前瞻計畫的決策程序太短,決策評估太少,舉債經費太高,而且豬肉桶政治的味道也太濃,如果行政權不尊重立法權,執政黨不包容在野黨,或者祇是在形式與程序上表現尊重與包容,實質上卻寸步不讓,所謂議會民主或議會政治,都將淪為假象、空談。

比方說,行政機關之所以要制定特別條例以及編列特別預算,目的就是要便宜行事,規避預算法與公債法的規範。但立法院是法律的守護者,當行政機關企圖繞過法律想走捷徑時,立委應不分朝野質問行政機關:前瞻計畫既然不具備急迫性,何以要以特別預算支應?既然不符合特別預算的法定要件,行政院應否撤案重擬,否則豈不是讓立法院變成違憲違法的共犯?至於過去政府也有前例,當然更不能作為合理化的藉口。

近一個月來,要求行政院主動撤案或立法院決議退回的呼聲,並非祇來自國民黨,過去一向與民進黨友好的許多民間團體也同樣有此呼籲。但蘇嘉全與柯建銘的答覆卻是「從來沒有特別條例或特別預算被退回的例子」。

但特別條例也是法律案,特別預算也要受預算法規範,立法院對通案性的法律案與預算案,都有權議決修改或退回,對個案性的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祇要不違反不得增加支出的憲法規範,當然更應該特別慎重進行審議。國會如果認為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有違憲違法之虞,也當然應該決議退回,要求行政院重擬合憲合法的版本後再送審議,否則立法院豈非自廢武功,放任行政權違憲違法而毫無作為?

再從另一個角度看。前瞻計畫之所以被人批評豬肉桶味道太濃,就是因為計畫選擇確實有太明顯的厚綠薄藍傾向,蔡英文不經意說出「菊姐妳應該有的都會有」,以及賀陳旦向朱立倫說「現在門已經關了,明年底可能有機會再開門」,這些話都很難讓人不有此聯想。如果行政院願意撤案,重走一遍決策程序,重新與那些「應該有卻沒有」的地方政府協商,豈不是更能證明國家建設不分黨派,而讓豬肉桶的味道也淡一點?

但民進黨會這樣做的可能性是零。蔡英文雖然說「應該要給在野黨空間」、「我們絕對接受嚴格的審查」,話說得很漂亮,但就像「民主平台」學者所形容的那樣,前瞻的決策程序「猶如在總統府、行政院和立法院之間蓋輕軌」,行政院與立法院哪敢不執行總統的意志?

川普為廢止歐巴馬健保,首次提案因國會有異議而主動撤案,修正後再提案卻驚險過關,可見撤案並非立法失敗,而是立法策略。前瞻特別條例如果要硬闖,當然也會過關,但特別條例後接著又是特別預算,立法院可預見將永無寧日,就像學者所預言的那樣:經濟柴火未點燃,民主卻已經失火;蔡英文何必急著趕路?(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立法院﹒蔡英文﹒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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