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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笨蛋!放假沒辦法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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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04:25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勞動部擬推行「一例一休」之《勞基法》修法草案,勞工團體批評該法案變相增加工時。 攝影/記者陳易辰
行政院版周休二日「一例一休」方案日前在爭議中送入立法院,在勞方意識抬頭,及政治人物搶收「政治財」下,近來不少立委也「大慷雇主之慨」加碼提案放假,例如有藍委提議周休二日的這兩天,應算二例假;時代力量立委提出颱風假應納勞基法,勞工可不出勤,若要出勤必須加倍給工資,形同勞工多了有薪假。無獨有偶,綠委也有類似提案,要求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可帶薪休假。
有薪假唯獨雇主外,恐怕人人都愛,但是正如俗諺所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放假若不能放得合情合理,平衡勞資需求,並兼顧國家競爭力與發展經濟需求,那麼就算假放得再多,民眾也未必能從「小確幸」裡得到身心富足的大幸福。

細究近來立委熱衷提案放假的原因,不難想像是投為數頗多的苦勞上班族、血汗勞工所好。這些立委推案所持理由,不外乎是,台灣人工作時間超長、薪資待遇普遍不佳,多為勞工爭取有薪假,有何不好?殊不知,勞資雙方乃脣齒相依,超越了雇主所能負擔的極限,就是魚死網破,勞、資、政府,誰都討不了便宜。

面對愈來愈多的放假提案,不論是居廟堂之高的行政官員或是為民喉舌的立委,都應自問自答以下這兩件事,切莫在象牙塔裡憑感覺做決策。

首先是,選民真正在意的問題癥結點,到底是什麼,是假期太少?資方太過苛刻?還是民眾更厭惡的其實是低薪,而非假期的多寡?

如果是假太少,那麼政府與立委,應當負責任地調查勞、資雙方各自能接受的底線,盡力促成調和式版本。如果是資方太苛,政府除了提高勞檢頻率,也應當提高行政裁罰。如果低薪才是造成勞工階層長年苦悶的元凶,那麼政府與立委的工作重點,則應擺在如何盡速推動產業轉型,以創造更多高附加價值的工作。

如果一個政府,只能透過放假,讓民眾保有小確幸,但卻忽略政府工作的本質,在於踏實地把餅做大,讓民眾可以分得更多經濟果實,那麼這個政府就是失職,立委也成了怠忽職守的幫兇。

第二,放假版本夠不夠科學,有沒有做過跨國比較?以颱風假來說,就連勞動部長郭芳煜都提到,全世界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國家是用法律規範颱風假。既是如此,那麼台灣要由勞基法來做規範,也應當有更進步、更細緻與考量各行各業特性的設計。

如郭芳煜所言,鄰近台灣的日本、韓國、香港,都沒有所謂的「颱風假」。在日本,遇颱風等天災是回歸資方決策,除非各公司的勞工守則明訂有帶薪的「交通中斷特休」,如員工出不了家門、從外地趕不回來者,可持證明不計曠職外,否則很少白白給予一整天的有薪假。

在香港,基本上也是由行政部門訂定放假指引,其理由是,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與要求天差地別,有些如公共交通、公用事業與醫療服務等行業,即便在惡劣天氣中,也須維持正常運作,不宜靠一部法典,來規範所有行業。而一般說來,除非工作安排另有規定,否則在八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不久,多數的工作者,都須返回工作崗位。

制度無好壞,重點在於「與時俱進」,並認清什麼樣的選擇,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

值此各方對於台灣的周休二日、颱風天放假方式,都有不同意見之際,一個標榜最會溝通的政府,不如乘勢舉辦民意論壇,或是透過民調摸清主流民意,一來可讓真理愈辯愈明,二來也讓好的政策可在最多的社會公約數下挺進。政府、立委多做一些事、把問題看深一點,都好過於,匆促提出不夠科學、不具說服力的提案,徒讓勞資雙方都火大,陷入各自拉鋸的僵局。

低薪﹒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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