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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聲明主權 快畫太平島領海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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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04:24 聯合報 沈呂巡/前駐美代表(台北市)



中華民國經營南沙太平島70年,維持島上生態原貌,並利用充足自然資源,從事少量卻穩定的經濟生產從未填土造陸。如此充足的島礁條件,竟遭國際法庭認定為礁岩。記者洪哲政/攝影
我們主張太平島是台灣一部分,係根據中華民國法統而來,十一段線的本質個人以為應該是島礁歸屬線,而非領海基線;因南海島礁灘及沙洲等甚多,潮漲潮落地貌變遷大,故而當初應該是以十一段的U形線主張線內島礁灘等皆我領土。
一九四七年我內政部頒佈「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共列一百七十二島礁灘等,翔實並列中外文名稱;名單公布後三周,我們就開始行憲,所以每個島礁灘都是憲法第四條規定的「固有疆域」。雖然現在只實際控制其中四個(東沙三島及太平島),有了名單至少我們的訴求,較易為外人甚至自己瞭解;如果有人要否定這名單,法理上恐怕就要扯到修憲層次。

現在所爭主要雖係太平島,但一定要整體提「南海諸島」,以及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UNCLOS)對其等周遭海域的一切權利。先站定立場聲明「主權在我」(這次外交部聲明中似少了這句話),盡量包羅陸地主權及相關海域權利,再說「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以處理海域重疊部分,實務上也許不易奏效,但法理上不應先自我矮化或斷送。

馬英九政府後期為太平島作了大量文宣及「法院之友」的介入,對今日情勢也打下相當的基礎,塑造舉國敵愾同仇;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均未曾登島,我可在原有的國際正面文宣基礎上繼續努力。另外難得的是,台美於太平島議題分歧情形下,仍認為雙邊關係係近年最佳,讓美方看到我們也有「堅持原則,不可輕侮」的場合,這種關係反較健康。

南海風雲短期難息,現又有此不利仲裁結果,吾人不應僅是一時派艦或元首登島而已。長遠之計應比照台灣離島及東沙島,由行政院速宣布太平島的領海基線與鄰接區,並進一步劃定太平島經濟海域,具體表示仲裁結果對我無效,並於區內長期對外國船舶嚴格執法,行動宣示相關國家知我不可輕侮,一方面也表示願就相關海域重疊部分進行談判,以共同開發,同享資源。

太平島﹒南海﹒馬英九﹒修憲﹒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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