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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作不准休耕?農民誤會了
2015-07-15 07:39:49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農田水利會所屬灌區兩萬多公頃一期作因缺水強制休耕,農民誤為第2期稻作不准休耕,紛紛向水利會抱怨,市府農業局澄清,2期仍可休耕,但不能連續3期休耕。

新屋鄉徐姓農民向桃園水利會反映,他的農田在桃園水利會灌區,今年1期稻作,因石門水庫水荒,水利署等單位決定桃園水利會灌區所屬2萬多公頃農田停灌,由政府補助休耕損失。

但最近石門水庫水位上升,接近滿水位,卻傳出停灌區的農田,因1期作已經休耕,並領取補助,因此政府決定今年第2期稻作不准農民申請休耕。

農民質疑,一般1期稻作收穫量都比2期高,今年1期作因停灌強制休耕,並非農民主動,如果2期不能辦理休耕,「明知收成少還要耕作」,對農民是損失。

「農民誤會了」,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澄清,農委會並沒有不准農民2期作休耕,況且申請休耕與否,和1期作停灌無關。根據農委會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從明年開始,將對連續2期休耕,未配合政策復耕的農地,不發休耕給付。

按農委會新休耕制度,如果農民今年1期作休耕,第2期還是可以申請休耕,但明年第1期就不能申請休耕補助了,農業局表示,簡單的說,從明年起,農民無法連續3期休耕,如今年1、2期都休耕,明年第一期就一定要耕作,否則就喪失休耕補助。

農業局指出,農委會近幾年針對休耕政策有多次修正,3年前允許一年休耕2次可以申請補助,前年2期僅1期可申請休耕補助,明年起,只要連續2次休耕,第3次休耕就無法領到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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