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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7 02:47:13 聯合報 張國輝/社會工作者(台中市)
報載,苗栗為了救財政,縣府由財政部出面協調與台銀成立「融資平台」,以保障廠商不被倒債,筆者認為是正確作法。

筆者以兩件周邊友人遭遇實例,來說明融資平台的必要性。其一,在九二一大地震後,一位營造業朋友,參與中部一所學校總工程款一億多的重建工程;完工後,因縣庫空虛,領不到工程款,他原本以為只是暫時現象,為了公司的營運,他向地下錢莊融資,僅幾個月,他的甲級營造廠倒了,人也躲債去了。據了解,當年他並非唯一的受害者。

另一個事例是,台中縣市剛合併時,一位在原縣區從事鄉鎮市(後均改制為區)小型工程的承包商告訴筆者,他的工程款才八百萬而已,但縣府已積欠他快一年了,他要面對材料商的材料款和工人的工錢,由於馬上要過農曆年,他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所幸原台中市的財政狀況本來就很健全,積欠款項的現象,在合併步上正軌後就逐一解決,從此沒有再聽到承包商領不到款項的怨言。

政府發生財務危機時,在公務機關服務的人員,不論是正式人員或臨時人員,薪資的正常給付,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它關係公務士氣與家庭生計;但承包商的權益也不容被忽略,它關係政府的威信及廠商的生存,所以財政部出面協調苗栗縣政府與台銀成立「融資平台」,筆者認為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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