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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通保法傾斜非國家之福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2014.07.17 09:30 pm

立法委員尤美女,日前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新法實施引發的爭議,邀集國家通訊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召開協調會。尤美女主張,「救災救難得依災害防救法等相關規定調取通聯記錄,不受通保法之限制」。

法務部今天發新聞稿反駁,尤美女所指的那些法律都沒有可調取通聯記錄之明文規定,必須透過行政命令補充解釋,才能作為依據。

如果這些模糊間接的法律、行政命令都當做調取通聯記錄的依據,那麼刑事訴訟法明文賦予檢察官的偵查蒐證權,豈不更得調取通聯記錄?如果是這樣,通保法新法對檢察官調取通聯紀錄之限制,如同虛設。

法務部檢察司指出,行政權只要需要,就可調取通聯記錄,不受任何限制。反而是為維護治安,懲治犯罪的偵查權卻處處受限,豈不輕重顛倒?

法務部強調,國家的法律體制應有完整合理的架構,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恣意剪裁。通保法的立法精神雖在保護個人隱私,仍應考量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間的平衡。過度傾斜,絕非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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