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憲政推動決議文》
2015-07-13 01:28:23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蔡英文的「憲政推動論」,能否與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諸決議文連結,其間有否相互矛盾,這是她必須處理及承當的政治責任。

比如,「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與「建國/制憲」的《台獨黨綱》能否連結?又如,與《台灣前途決議文》有否矛盾?台灣前途決議文指出,「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只是接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但蔡英文的「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是否完全接受了整部原原本本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否完全接受了「憲法一中/一國兩區/一中各表」?再如,「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與《正常國家決議文》有否矛盾?這些,蔡英文皆須給個答案。

在蘇貞昌任黨主席期間,曾嘗試重建民進黨兩岸政策。有柯建銘等的「凍結台獨黨綱」之議,許信良等的重組黨綱及各決議文之議,謝長廷等的「憲法共識」之議,及童振源等的「中華民國決議文」之議。這些轉型主張,皆涉及黨綱及決議文的存廢或修訂;最後雖均告擱置,但皆是主張訴諸法制程序處理,且皆經過了黨內民主程序的檢驗。

蔡英文的「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若要貫徹,即不啻完全顛覆了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及正常國家決議文等一切台獨或借殼上市的論述。但為何蔡英文可以不經黨內民主程序就逕自宣布?民進黨人為何那樣苛待蘇貞昌、謝長廷等,卻又如此縱容蔡英文?

蔡英文作出「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的重大宣示,她至少應當經由民進黨內法制程序決議通過,正式公布名正言順的《中華民國憲政推動決議文》,始能對內外交代。否則,蔡英文和民進黨如何面對自己的台獨黨綱及諸決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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