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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農地汙染 彰化縣設廢水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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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03:39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和美報導

彰化縣彰化市與和美鎮合計22里、1356公頃農地劃入東西二、三圳廢(汙)水排放第一級總量管制區,縣政府昨天公告即日生效,把彰化縣環保防治向前推進一大步。

彰化縣東西二、三圳灌溉流域連年汙染,環保與農政單位都頭痛,農民更深受其害,劃設廢(汙)水排放總量管制區有劃時代意義,農民期盼最好管制到「汙染性工廠都搬走」。

環保局副局長林孟弘說,現在列管汙染場址225公頃,其中71%在和美鎮,九成又分布在東西二、三圳灌溉流域,已解除列管(完成整治)的汙染場址274公頃,同樣逾三分之二在和美鎮,也大多位於東西二、三圳灌溉水系兩側。

第一級總量管制區涵蓋彰化市中庄、五權、西勢、和調、忠權、下廍、古夷、阿夷、茄南、國聖、復興、陽明、新興、萬安、福山、龍山、磚磘、中正里,下廍里至中正里是部分汙染農地管制。

和美鎮全區管制的有詔安、新庄、嘉犁里,部分管制的是和東、犁盛、鐵山、糖友、中圍里。

林孟弘表示,環保局統計民國93年東西二、三圳水質全年僅約4個月達到灌溉用水標準,104年圳渠水質95%達標,即日起總量管制廢(汙)水的銅、鋅、鎳、總鉻、六價鉻、銅含量,形同嚴格要求工廠全年工業放流水合格標準都須符合灌溉水質。

第一級總量管制區內合法工廠不到30家,違章工廠上百家,環保局與彰化農田水利會在東西二、三圳灌溉流域設置逾30個水質連續監測站,若測出水質有異,環保單位將派員進駐上游的「可疑」工廠,查獲違章工廠即勒令立即停工,合法工廠停工限期改善。

看問題/除了污染源 汙染農地也要治

彰化縣環保局與汙染源纏鬥30多年,終於跳脫分散式管理的窠臼,地方農民高度期待新措施發揮效果,同時希望政府提出汙染農地整治再利用的可行對策,翻轉和美鎮農地的負面形象。

完成整治的汙染農地先後交耕,狀況百出。少數農民恢復種稻,抱怨整治後的土壤鬆軟不適耕作,即使克服困難種水稻,部分又驗出稻穀重金屬含量超標,沒耕種的農民見狀,寧願領取休耕補助,也不想做白工。

整治後的農地停耕長草逾百公頃,政府提倡平地造林、農地種電、轉作非食用農作物,實務上遇到各種問題,推動成效不如預期,農民茫然無措。

現行法令禁止變更汙染農地地目轉作它用,政府唯有在農地農用下功夫,積極建立保證收購的產銷平台,輔導轉作才可能成功,否則高談農業創新,在農民眼裡只是畫餅充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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