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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得利、奸商免罰 這款司法

【聯合報╱武奇陽/中小企業負責人(新北市)】
2014.07.11 02:14 am

近日媒體兩則報導,令全國民眾為之震驚。一則是大統黑心油案,彰化縣衛生局開立的十八點五億罰鍰,因負責人已被判十六年有期徒刑,所以不用罰了。另一則貪汙案即使被繩之以法,但貪汙所得僅追回廿五%,讓貪汙者及家屬得以坐享犯罪利益,也是不公不義,更是全民的損失。

反觀一般民眾,只要有欠稅不繳,不僅追繳到底,甚至限制出境、查封財產進行拍賣。而這些貪官汙吏和黑心商人,卻得以坐擁犯罪所得。就算東窗事發,也是被關個幾年,就能享受一輩子。難怪乎林益世、葉世文等涉貪案層出不窮,不僅失去公平正義,更讓人民對政府喪失信心。

衷心期盼以清廉自居的馬總統能拿出疾惡如仇的魄力,幫全國民眾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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