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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縱論/新南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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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2 02:12 聯合報 胡勝正

蔡總統在就職演說宣布,新經濟模式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推動「新南向政策」,加強和全球及區域的連結,提升對外經濟的格局及多元性,告別以往過於依賴單一市場的現象。為推動「新南向政策」,總統府特設「新南向辦公室」,顯示推動這一政策的決心。

南向政策,原本是一九九○年代政府啟動的一項經貿外交政策,以東南亞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汶萊等七個國家為範疇,推動擴大投資與貿易,成果不錯,並衍生政治紅利,例如,報載我國正副元首出訪友邦國家,曾數度獲得東協友邦國家的協助。

但隨中國大陸經濟崛起,南向政策漸被西進大陸取代,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後,更有不少台商撤資。近年來,隨著中國大陸工資及經營成本上漲,台商又逐漸增加對東協國家投資,帶動我國對東協貿易,成為我國第二貿易夥伴,二○一五年我國對東協六國出口金額為五百一十六.五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十八.一%,僅次於中國大陸及香港的三十九.四%,超過美國的十二.一%;我國從東協六國進口金額為二百九十一.一億美元,占進口總額的十二.三%,僅次於中國大陸及香港的十九.七%,與美國的十二.三%相當。

我國對東協六國投資,累計(一九五二至二○一四)達二百四十一億美元,迄二○○○年代初期,台灣在東協各國外人投資排行榜仍名列前茅:越南、第一;泰國、第三;馬來西亞、第三;印尼、第七;菲律賓、第八(二○○四年資料)。

總之,新南向政策已有堅強基礎,舊南向政策單純以促進投資與貿易為主軸,新南向政策有雙層的訴求,顯示其必要性與緊迫性:首先,要打破現有貿易結構過度依賴單一市場(中國大陸)與單一產品(資通訊產品),藉以降低貿易風險,縮小經濟循環波動震動幅度;其次,建構並強化參加區域整合組織的能量,避免被邊緣化,喪失對於未來的自主權為目的。

政府已積極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雖未明講,啟動新南向政策似乎隱含對「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態度。因為東協各國加上中國、印度、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等六國構成RCEP的主體,而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汶萊又同時是TPPP與RCEP的成員,更是我們必須爭取的對象。

新南向政策的範疇,較舊南向政策多了一個印度,印度近來經濟表現亮麗,二○一五年經濟成長率為七.六%,優於中國大陸的六.九%(世界銀行估計),其產業強項為資通訊軟體、生技(學名藥)、汽車等,與我國有產業互補效果,對台灣相當友善,而且較無政治顧忌,是一個具有潛力、值得開拓的市場;最大的挑戰,在於雙方距離稍微遙遠,以致國人長期忽略這個市場,在互相了解與互相信任不足之下,開拓市場有一定的困難度,必須從文化、教育、學術、科技等交流著手。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市場是馬來西亞,該國近來雖有一些醜聞,但其發展成為伊斯蘭金融中心,成效不錯,是進軍中東的好跳板。

舊南向的參與者,主要是中小企業,而且以製造業為主,目的在於利用當地的廉價勞工。這一波的參與者以中大企業為主導力量,有些是從中國遷移過來,而且不限於製造業,尤其金融業正在積極開拓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市場,要打「亞洲盃」。如果廠商與金融機構聯合作戰,不要單打獨鬥,將可大大增加成功機率。

政府的職責在於,提供資訊,建立溝通平台,整合資源,促成廠商跨業合作。過去的經驗顯示,投資東南亞仍有相當風險;政府的另一積極角色,在於協商投資保護協定,降低廠商投資風險,也為將來的自由貿易協定做好準備。(作者為中研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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