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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管養費?花蓮十六股大道遲未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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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9 03:06 聯合報 記者段鴻裕、徐庭揚/花蓮報導


完工多時的十六股大道遲未通車,多位縣議員昨天質疑花蓮市公所不滿縣府提撥的管養費太低而不通車。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鄧子榆表示,十六股大道由營建署驗收,通車後須由市公所管養,縣府會依比例調高管養費。市公所回應,從未說不接管,只是無力負擔管養費用,也欠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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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多時的十六股大道遲未通車。 記者段鴻裕/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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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紅色拱橋橫跨美侖溪的十六股大道,連接花蓮市尚志路與中央路,貫通花蓮後火車站與美侖地區,兩年前由市公所透過縣府向營建署爭取「花蓮市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獲核定6億3千多萬元,縣府自籌配合款6436萬元,市公所配合取得用地。市民原期待去年底可通車,沒想到,完工多時,3月底營建署驗收又未通車,縣民議論紛紛。

縣議長賴進坤昨天在縣議會臨時會要求縣府說明遲未通車的原因,會後要求於4月11日到議會專案報告。

縣議員李秋旺等人直指市公所不滿道路管養費太低,拒接十六股大道的管養責任,才遲未通車。議員魏嘉賢表示,不能因管養費而影響通行權益。議員笛布斯.顗賚說,縣府沒給市公所任何經費,如大家都不管,乾脆讓中央管。

曾任8年新城鄉長的議員何禮台說,以前都與縣府確認管養後才發包,如果完工再談,很不適合。議員施金樹表示,願協調縣府與市公所,以利早日通車。

鄧子榆說,縣府每年都依道路長度與面積,依比例提撥管養費給全縣13鄉鎮市公所,從未少過;十六股大道少部分未通過營建署驗收,廠商應很快就能改善,預計4月中旬通車,並依法交市公所管養;權責很清楚;通車後,也會依新增比例提高給市公所的管養費。

市公所表示,以往縣府提撥的道路管養費約1年200萬元,涵蓋排水溝、人行道、道路破損等經費,今年雖提高到400萬元,但對現有道路維護都有困難,更何況要增加十六股大道的管養。

十六股大道1年到底需多少管養費?市公所表示,無法精算,但將與縣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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