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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財政困窘/政府透支 主事者不能免責
2015-07-12 02:29:13 聯合報 陳盛/教(桃園市)
苗栗縣府發不出七月公務員薪水,前後任縣長互相指責,演出一場口水戰。這種財務爭論與隱憂,各縣市都有,問題只在程度。

最諷刺的是,中央政府一再「指導」地方政府「財政要健全」,自己財務赤字卻更嚴重。舉債時編織很多理由,如果經濟沒變好,就搬出「都是別人的錯」搪塞,如此循環直到希臘式的下場。

台灣政府的財務問題,相較日本與歐美各國,不算嚴重,但是正在往崩潰的道路上走。在民主發展經驗上,台灣後發於歐美,是否能後發先至,就要看台灣從希臘經驗中學到了什麼。

民主制度從來不要主事者對財務負責,政府債務多了,口水戰先上場,債務多到難辭其咎,主事者拍拍屁股走人,對欠債不需要負擔弭平責任。這種制度鼓勵主事者多花錢。

理論上,議會要監督行政機關,但是為了選票,議員不會犯眾怒,這種情形各國皆然;所謂議會「監督」行政機關,只是假象。

台灣的政黨只有左派思想,只有「大有為政府」思維,因而政府機構愈變愈大,人員愈來愈多,而不思考如何解放民間創造力,有哪些東西不要浪費公權去管制。

廿年前,筆者身為第三屆國大代表,與有識之士提出憲法修正案,針對政府財政提出初步解方,希望減緩政府財務惡化,讓主事者負起責任,其方法是「各級政府總決算,歲出不得大於歲入,有透支者,首長應負擔若干比例」。在這種制度下,主事者不敢量入不為出,負起弭平責任,不能拍拍屁股走人。可惜當時政治氛圍,整天只吵著政治問題,不重視政府管理問題。

年輕人呀,你們真該重視政治,政府亂花錢,最後倒楣的是你們,千萬不要再讓政治人物爽完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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