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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尊重公約 棄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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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02:36 聯合報 孫揚明/資深媒體人(新北市)


南海仲裁案出爐前夕,民進黨政府提前表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重申的三原則簡單來說,就是尊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和平解決和尊重航行自由。其中卻獨獨不見對中華民國憲法對國家領土相關規定的尊重。

海國際仲裁法院的南海仲裁案,牽連我國U形線的傳統歷史性水域,事涉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完整;民進黨政府竟然完全不置一辭,是何居心?

菲律賓在國際仲裁法庭的提案,雖是以北京的九段線為標靶,但因為九段線的本質就是中華民國南疆的海域U形線,所以受傷最重的是我國。北京早已宣布不接受仲裁結果;以中共的強大實力,大可不理會。可是我們怎可不以憲法規定為國家領土的最終依託?民進黨政府是要逕自放棄U形線的水域嗎?

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卅六年實施時,U形線已然公布;且依當時國際法原則及慣例,U形線的主張是有效的。我國憲法就此一主張一直有效迄今。憲法明訂「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至今沒有通過任何領土變更相關決議。如果民進黨政府要曲意配合美國的利益,而棄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不顧,那就請修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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