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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自製節目 五億預算怎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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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03:33 聯合報 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

即將卸任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石世豪說,他反對「要求頻道播放一定時間的台灣自製節目」,但「政府可以花錢從源頭讓業者拍攝好東西」。另外,文化部破天荒得到行政院支持,明年開始「將執行科技預算」。

有材料可以查詢的歐美日韓中港澳,其主流電視頻道幾乎七、八十%播放自製節目;台灣很不國際化,是孤鳥,我們的電視劇五成以上播放的是別人的。

何以如此?海外這些國家,除美國與香港,有兩個法寶。一是這三十幾個國家的政府,確實從納稅人強制取財,花大錢拍好東西,並且數量夠多,因此他們的人往外看的比例低些。二是政府規定,要求一定比例電視(劇)要自己生產,歐盟近日甚至將規定從傳統電視,延伸到俗稱OTT的通路,要求廿%自製(傳統電視是五十%要歐製,但歐洲政府花錢夠多,實際比例往往比法規要求的還要高)。對岸則從前年起,要求所有網路串流的影音頻道,至少要七十%中製,實際也是超過。

顯然,重點若是要讓國人有自己的「好東西」看,沒有道理偏聽偏取,雙管或多管齊下,古今都是一個道理。

要有合理規模的公部門投資,也要對本地影音等文化人才的工作機會與條件,提出合理的保證,特別是台灣更應如此;許多年來,我們政府代表人民的投資額度太小且分散。

文化部爭取到行政院同意,召開例行的文化會報,是一件好事。科技是展現文化的一種形式。電視等家用電品在台銷售一年就達成百上千億元,難道只是為了讓廠商購買海外節目,協助海外電視公司賺錢,就不能用來協助我們的電視機構撈金?不能讓我們的電視人才發揮文化才情?

匯流的年代,一定有部分時間用來看專業的影音產品。現在,應該檢討的是,明年行政院的千億科技預算中,僅由文化部執行五億多,夠嗎?這得思量。

文化部﹒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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