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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太平洋廣場 最快明年底完工 【聯合報╱特派記者蔡敏姿/順德報導】 2014.07.29 03:27 am 8833967-3497164 太平洋廣場總占地216畝,建築面積78萬平方公尺,總投資人民幣30億元,為太平洋百貨的華南總部旗艦店。圖為商辦預售樣品屋。 記者蔡敏姿/攝影 台灣太平洋集團首度在華南地區投資國際商城「太平洋廣場」,斥資人民幣30億元(約新台幣147億元),打造集結商用、住戶、娛樂等六大功能的國際購物商城。參與投資的台商順德太鼎置業開發公司董事長林炳煌說,最快明年底完工,商業物件出售率已達四成。 台灣太平洋建設集團是太平洋廣場的重要股東,也是太平洋百貨在大陸一線城市以外地區首家分店,將成為華南總部旗艦店。 在某個商業活動中,當時的佛山市委書記林元和向林炳煌閒談,為什麼周末大家都跑去港澳買名牌包,廣東卻沒有本土的國際購物商城?他告訴林炳煌,「你人脈廣,熟悉外資圈,交給你搞定。」 後來,林炳煌聯絡上太平洋百貨的章啟光,兩人也是舊識,商談一拍即合,才有今天的太平洋廣場。 「買名牌不用到香港、澳門,以後在佛山順德就買得到。」林炳煌說,廣東沒有本土的國際購物商城,頂多是友誼商店,廣州太古匯也是港資。憑藉太平洋百貨聚集國際品牌的強項,要將順德打造成潮牌購物城。這也是順德台商從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轉型中規模最大的案例。 太平洋廣場一共分成A、B、C三區共同建設,總占地216畝,建築面積78萬平方公尺,總投資人民幣30億元,最快2015年底陸續完工。其中,B區是林炳煌獨資建設。商業區部分,A加B共26萬平方公尺,百貨標準形為5萬平方公尺,也創下業界單一土地擁有最大商業建設的紀錄。 林炳煌表示,廣州南站是亞洲最大的火車站,這裡可直抵哈爾濱、莫斯科。太平洋廣場附近建設中的廣佛環線,距離廣州南站僅一站,等於也可以從太平洋廣場拉到哈爾濱、莫斯科。新的購物商城,兼具五星級酒店、辦公、停車、購物、休閒娛樂、住宅公寓六大功能一體,為新型商業模式。 林炳煌說,光是在佛山陳村鎮就有五家五星級酒店,民眾消費力高,但是一直欠缺大型國際百貨商圈,因此新建的太平洋廣場朝台北忠孝信義商圈目標前進。 太平洋建設集團旗下跨足百貨、物流等領域,「太平洋百貨」董事長是章啟光。而台灣的「太平洋SOGO」與日商合作,經營權目前歸屬遠東百貨董座徐旭東。林炳煌說,順德的據點是與「太平洋百貨」合作,與「太平洋SOGO」無關 順德台商林炳煌:盼加快大陸農產品開放 【聯合報╱特派記者蔡敏姿/順德報導】 2014.07.29 03:27 am 順德台商太鼎置業開發公司董事長林炳煌說,太平洋廣場最快明年底完工,商業物件出售率已達四成。 記者蔡敏姿/攝影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日前訪廣東順德,身兼廣東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農業委員會會長的林炳煌,在座談會中向林中森提出兩個要求,一是請海基會協助解決大陸台商進口苗木的檢驗檢疫問題,二是呼籲台灣增加開放大陸農產品項目。 林炳煌指出,兩岸經濟協議(ECFA)開放項目中,大陸對台開放657項產品零關稅,只有18項農產品列入早收項目,不到早收清單總項目的1%,希望林中森能幫忙加快開放大陸農產品的力度。 台灣目前仍禁止從大陸進口830項農產品,且馬英九總統曾承諾過,他任內不會開放。林炳煌說,「這行不通,沒有人這樣談判」,台灣應該讓一點利,讓兩岸農業交流空間更大。 林中森回應,這兩個議題將列入兩岸經合會討論項目。在ECFA架構下,大陸對台開放657項零關稅,已幫台商省下台幣440多億元稅金;但台灣同意進口大陸的357項產品,對方只省下台幣40多億元稅金。可以預期,未來兩岸整體開放項目將達1萬多項,而不是只有600多項。 林炳煌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未經立法審議通過,對台商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台商現在都積極轉型升級,從做外貿改做內銷,但是台商在大陸未享有「國民待遇」,投資範圍受限,包括醫院、銀行等,就連個體戶登記都受限。 因此,他參與的太平洋廣場申請投資「港澳台商現代服務產業園」,已經獲得當地政府批准,台灣中小企業進駐,可解決工商登記難題,順德政府也推出租金優惠減半措施,吸引商家。 有關進口苗木須經大陸報關檢疫流程,林炳煌說,進口一棵羅漢樹,要先繳交人民幣20萬元的關稅和登記手續費,過了兩個星期後,申請的台商卻被拘留,要求追加費用到30萬元。後來,廣東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農業委員會出面,才協助解決了問題。 因苗木夾帶土壤潛藏病菌、微生物等,兩岸又沒有共同的檢驗標準,所以報關會遇到較大困難。他身兼的協會初步已擬定一套標準給順德海關。不過,苗木進口檢疫放行還是需要大陸中央政協助統籌處理才行。 富士康旗下鋰科科技 砸百億安徽設廠 【聯合報╱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 2014.07.29 03:27 am 安徽省安慶市政府網站披露,富士康集團成員企業之一鋰科科技,將在安慶市經開區投資人民幣20.9億元(約新台幣102億元),分期建設高分子聚合物電芯及電池組生產項目。 台灣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專業的鋰電池材料製造商及移動電源製造供貨商,知情人士認為,這次投資與富士康新能源汽車項目有關。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富士康2005年收購台灣安泰電業後,正式進入汽車產業,富士康鎖定汽車電子以及新能源汽車2大領域發展,就是由安泰電業、鋰科科技分頭並進。 據了解,鋰科科技產品包括鋰電池正極材料、鋰高分子電池芯;P-DVD、電子書、數位相機、智慧手機、筆電電池組等。2009年,公司營收已達新台幣11.5億,2010年出貨量大幅提升後,達到約新台幣27億。 鋰科科技董事長於貽勛曾分別於2011年1月、2010年11月,應合肥市商務部邀請兩度到合肥考察,表示希望在安徽合肥建立一個世界上產能最大的電池芯生產企業,打造全球規模最大的動力電池生產基地。 力翰猛攻科普 嚐勝利果實 【經濟日報╱記者曾迺強/桃園報導】 2014.07.29 03:27 am 力翰文創執行長吳志榮。 記者曾迺強/攝影 台灣力翰文創團隊看準大陸科普課程商機,近年相繼進駐成都、上海等地,搶攻小學科普課程,以實做科學取代以往的「座中學」;預估今年力翰兩岸合併營收上看台幣2億元。 台灣都會區有三分之二的小學目前均與力翰合作,除了承辦科學冬、夏令營之外,每周還安排一次40分鐘的科學實做課程,將科普教育帶進校園。 力翰執行長吳志榮回憶2007年接手力翰時只剩六名員工,「幾乎快倒了」;由於台灣市場趨近飽和,直覺不能死守台灣,看到大陸對科普教育重視,去年9月開始將科學課程帶進大陸校園。 吳志榮表示,大陸自2002年頒布「科普法」以來,打出「科學強國」的口號,至今在全大陸成立至少100座科技館,規模可能是台灣的十倍以上,甚至鼓勵大型企業成立科技協會等組織,對科普重視程度遠超過台灣。 為了擴大品牌優勢,吳志榮早年即與元智大學科學教育研究中心產學合作,去年將台灣教學模式完整複製到成都、上海與深圳的小學開設課程。 吳志榮說,未來每半年應會增加進駐四至五個城市;看好發展環境,可望帶動今年兩岸合併營收上看新台幣2億元,未來若營收達到5億元門檻,將考慮在台灣上市。 把教育與商業結合,是力翰擴大發展的關鍵。吳志榮指出,力翰要賺的不僅是教學收入,而是「通路」。由於火箭、四驅車等教材只能在課堂上實做,小學生會於課後央求家長到網路上購買「教材」,創造另一波網路購物商機。 力翰今年更配合世界盃足球賽,推出可動手組裝的足球機器人課程,機器人單價為人民幣300元至5,000元(約新台幣1,500元至2.5萬元)不等,抓準大陸消費者的新需求。 吳志榮表示,今年上半年使用該公司課程的學生已達到2.5萬人;接下來9月開學後,學生數將會挑戰4萬人,並訂下目標,力爭每學期有1至2萬人的成長。 【2014/07/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據了解,鴻海近年來對汽車領域非常有興趣,郭台銘認為,未來汽車必須走向「輕量化」,鴻海具備精密模具、鋁材衝壓等技術,都是很大優勢,鴻海也將逐步跨入中控系統和電池模組系統。 而除了採取大型投資項目進行研發、製造外,富士康及旗下公司與大陸包括整車廠在內的企業合作也陸續展開。2010年11月,郭台銘透露,已和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洽談雙方在新能源以及汽車電子方面的合作;2007年則與瀋陽機床廠等進行奈米銅、汽車鎂合金等合作 力翰大陸拓點 「雙人」戰術運轉 【經濟日報╱記者曾迺強/桃園報導】 2014.07.29 03:27 am 力翰文創在大陸不斷拓點,「延攬人才」及「人脈」是兩大發展關鍵。力翰文創執行長吳志榮更期許,站穩大陸市場後,能回饋回台灣,照顧更多中低階層的小孩。 走進目前委託元智大學經營的桃園縣婦女館,進駐在此的力翰除了辦理小學科學課程之外,也密集培訓在9月即將赴大陸的課程講師,這些聲音讓冰冷的水泥空間有了年輕氣息。 出身嘉義東石漁村的吳志榮,19歲就考取公務員進入台北市教育局服務;28歲主管科學教育事務,32歲有感於做科學教育是有意義的事,並評估當時的台灣只有科學教育才有創業機會,毅然決然接手力翰。 力翰今年9月將於重慶、廣州、北京及青島擴點,有鑑於人力需求孔急,打出月薪新台幣4萬元起、包吃住及提供來回機票等福利,吸引大學畢業生至大陸的小學擔任課程講師。 吳志榮指出,當初赴大陸創業的第一批員工,薪資已有大幅進步。 以畢業於開南大學的一名成都總監為例子,目前年薪將近新台幣200多萬元,遠優於當初月薪「22K」(即2.2萬元),藉此來留住人才。 不斷擴點,「人脈」也是關鍵。吳志榮表示,在大陸發展均與當地政府教育局合作,成都作為大陸的第一個發展據點就是有人脈關係,「人脈到哪裡就做到哪裡」。 吳志榮估計,台灣目前每星期僅1萬多名孩童參與各式科學課後課程,比例相當低;他期許未來能把大陸營收回饋回台灣,讓台灣的事業由營利轉為公益,使更多中低階層的小孩也能學習科普知識。 深化對台交流 平潭轉型大開發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4.07.29 03:27 am 大陸唯一對台綜合實驗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步入發展「轉型期」。福建官方公布綱領性文件,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推動平潭大開放大開發。 中新社報導,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布「關於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推動平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布局平潭轉型發展。平潭封關運作、一類口岸對外開放、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獲批等,為平潭轉型發展奠定基石。 從「意見」內容可見,今後一個時期,平潭開放開發將進一步突出對台特色,深化對台交流合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添新活力;進一步完善發展思路,轉變發展方式,推動平潭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積極探索自由港建設,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 平潭的產業「變局」由此引人關注。目前平潭已制定產業培育行動計畫,以高新技術、現代服務、文化創意、旅遊休閒、海洋等五大產業為重點,未來5年擬安排投資1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產業項目57個,總投資2111.95億元;擬安排產值百億元以上五大產業集群項目109個,預計達產總產值達4778億元。 平潭已具備對接兩岸的基礎條件,「對台特區」特殊效應持續顯現。在接下來的5年,平潭將建設兩岸經貿合作六大承載平台;打造五大產業支撐;打造主通道,推進與台灣「六海一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合作;增加台灣元素,推動兩岸社會融合發展。 到2018年,提前2年實現「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確定的「基本建成兩岸同胞合作建設、先行先試、科學發展共同家園」的目標。 平潭的快速發展受到台商持續關注。截至目前,平潭已吸引1000名以上的台胞到平潭創業就業,台商企業近260家。 統計顯示,今年以來,平潭綜合實驗區新增台資企業84戶,年增長1.63倍,其中僅6月以來新增58戶,就超過去年全年新增台資企業總和。截至今年6月底,平潭台資企業總戶數累計達223戶,投資總額4.67億美元,註冊資本3.21億美元,外方認繳資本1.81億美元,均大幅增長。 深化對台交流 平潭轉型大開發 陸資金對策/跨境擔保新規下的外保內貸 【經濟日報╱陳芳(上海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銀行與企業融資部主管)】 2014.07.29 03:27 am 去大陸本地中資企業簽訂「外保內貸」合約,須先向外管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此次29號文取消了這個規定。 大部份人對6月1日生效的外管局29號文,往往把重點放在大陸端提供擔保,境外端借款的「內保外貸」模式上,其實,由境外端提供擔保,大陸境內借款的「外保內貸」模式,由於29號文的出現,和過去比較起來也有很大不同,特別是對那些想承作大陸當地企業放款業務的台資銀行來說,大陸境內企業以後就算沒有外債額度,透過29號文衍生出的全新「外保內貸」方式,也一樣可以配合大陸境內台資銀行的分行進行貸款。 首先,「外保內貸」和過去比起來,較大的不同在於,只要擔保履約金額不超過淨資產,就可以不占用企業外債額度,29號文規定「外保內貸」項下如發生擔保履約,只要未償還本金餘額不超過境內企業上年經審計的淨資產總額,就不占用企業外債額度;若超過淨資產,則超過部份仍須占用企業短期外債額度,萬一企業未償還本金餘額,超過上年經審計的淨資產再加上外債額度,那就須按未批准對外借款情況進行處理,外管局除了給予警告外,還會處違法金額30%以下罰款。 其次,大陸境內中資企業進行「外保內貸」,不再需外管局事先核准額度,在匯發[2013]19號文中,大陸本地中資企業簽訂「外保內貸」合約,必須先向外管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在額度範圍內才可以自行簽訂「外保內貸」合約,但此次29號文取消了這個規定,也就是未來中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樣,都可以自行簽訂「外保內貸」合約,只不過由於中資企業沒有外債額度,一但發生擔保履約,未償還本金餘額又超過上年經審計的淨資產,那就得按未批准對外借款情況處理。 可以預見,台資銀行或大陸台商未來會面對兩種常見的「外保內貸」模式: (1)外籍個人持有境內資產,擔保境內企業借款。 外籍個人將持有的大陸境內房產、存單等資產,抵押給大陸境內銀行,擔 保大陸境內企業借款,則依29號文規定屬於「外保內貸」行為,境內借款銀行應向外管局報送相關「外保內貸」資訊。 (2)NRA帳戶存款質押,擔保大陸境內企業借款。 境外公司在大陸境內銀行開立的OBU帳戶、NRA外幣、NRA人民幣存款帳戶等,利用這些OBU、NRA帳戶存款進行質押,擔保境內銀行借款給大陸境內企業,這種模式在29號文定義中也屬於「外保內貸」。 還有兩個重點必須提醒台資銀行或台商注意,一是如果「外保內貸」產生擔保履約,根據29號文規定,大陸境內借款人需要到外管局辦理相應外債登記手續,但如果境外擔保人對境內借款人進行債務豁免,也就是放棄債權,則大陸境內借款人就無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其次,在擔保履約後,對境內債務人的限制問題,29號文也有規定,那就是發生擔保履約後,未經外管局批准,大陸境內債務人不能再簽訂新的「外保內貸」合約,對已簽訂「外保內貸」合同,但尚未提款或全部提款的部份,未經所在地外管局批准,也不能進行新的提款。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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