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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校護換藥 那就派校醫駐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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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03:43聯合報 陳招池/退休校長(苗縣頭份)


學校護理師可否為學生處理,護理傷口、換藥,因為衛福部與教育部對一紙公文的不同解讀...
學校護理師可否為學生處理,護理傷口、換藥,因為衛福部與教育部對一紙公文的不同解讀,在校園內引發極大爭議。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簡慧珍/攝影
媒體刊登教育部函示,校護未經醫生許可,不能替學生擦藥。跌破大家眼鏡,紛紛表示那就乾脆改派校醫到校執行任務。
以前在偏鄉服務,有學生運動跌倒骨折,沒有校護在第一時間做好妥善醫療處理,輾轉送醫,曠日廢時,最後引發併發症,一隻腳壞死截肢,斷送孩子一生的幸福。

過去護理人員的編制,並非校校都有,後來鑑於類似受傷事故頻仍,才陸續補足校護名額,學生意外傷害獲得有效的控制。

也許上級長官離偏鄉太遠了,不知民間疾苦!並不是每個學校都像都會區一樣,三、五步就一家醫院;天龍國以外的多數學校,老實說,護士就是醫生,遇到緊急狀況,救人如救火,哪會顧慮到法規規定?不但要為學生擦藥、包紮,還要親自送去就醫,或付掛號費等,從未擔心犯法。

長久下來,校護被賦予學生安全的守護神角色,得到家長的信賴,也給學生莫大安全感,更是校園安定力量。如今這種互信的綿密關係,卻可能被政府解釋成違法,一片譁然,更無所適從。

把教官趕出校園,爭議仍不斷;現在又要護士不能替學生擦藥、包紮,拿雞毛當令箭,攪亂校園安定的力量,如何期待孩子受教品質更好呢?請教育長官們做點正經事!若認為護士執行擦藥任務不妥,那請校醫進駐學校!

偏鄉﹒教官﹒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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