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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談勞雇不學習 高教「去學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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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02:33 聯合報 劉瑞華/清華大學經濟系主任(新竹市)


日前有學生到教育部抗議,反對「勞雇型」助理與「學習型」助理的區分,主張取消「學習型」助理。因為脫序行為受到大量報導,訴求的理由反而較少受到關注。

最近政府各部都對抗議有求必應,教育部事後表示將重新檢討「學習型」助理定義。不過,看起來抗議好像有了效果,實際上這並非抗議的目的,還有商榷的空間。既然教育部要重新檢討,在此提供我的理解與經驗。

兩年多前,我開始擔任系主任,必須處理不少學生兼任助理的行政作業。我認為兼任助理是學生在校學習的一種方式,於是修改了本系一直有的助理工作考核表。我在這份表格上,請助理們寫下自評分數,再由主持老師評定分數。其中有些題目如「遇到無法迅速解決的疑問或困難,是否向教師反映?」、「是否提出教學改進或創新意見?」,要讓學生瞭解助理工作是可以而且應該學習的。

一年前當教育部把助理分「學習型」與「勞雇型」,重點在於是否有勞保,作為回應當初助理籌組工會的訴求。因勞保是一項成本,「勞雇型」助理在各大學直接造成的影響是經費負擔加重,當然引起各單位防禦性的儘量將助理工作列為「學習型」,這也讓助理工作的學習功能被干擾了。

工作契約應該是雙邊的合意,我希望學生來擔任助理或助教抱持著學習動機,卻未必能找到願意從工作中學習的學生,因此必須靠老師們管理考核。由政府規定的「學習型」、「勞雇型」,等於用特定的框架把工作鎖死了。我只好規畫讓助教工作優先給願意學習的學生,目前的情形是學生們都選擇「學習型」。這樣的結果雖然會被有心人士認為是剝奪學生勞保的權益,但我問心無愧,而且尊重契約自由。

到教育部抗議的學生顯然已經看到,自由選擇的結果是多數學生選擇「學習型」,因此他們的訴求是取消「學習型」。教育部要重新檢討「學習型」的定義,必然是將框架鎖的更死。兩者雖然並不一致,但都是朝向限制契約自由,而且漠視助理工作的學習功能。學生不願學習已經是目前大學裡普遍的問題,抗議學生與教育部還要聯手「去學習化」,台灣的高等教育,真讓人難過。

學生兼職助理該不該有勞保,那是另一個問題。是不是要用取消或限縮「學習型」工作為手段?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那麼為何有碩博士生會毫無顧忌的要當「勞雇型」助理?這背後有個制度性原因,那就是這些工作機會是限定給學生的。換句話說,一些學生在校園圍牆的保護之下,不會遭遇「勞雇市場」的競爭。問題是,如果我們的學生一直能成功爭取到受保護的利益,怎麼會提高競爭力呢?如果靠著抗議就能得到利益,那學生當然也不需要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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