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緬甸控制生育 婦女隔3年才能再生
2015-05-25 04:09:29 Upaper 編譯陳韻涵
英國衛報報導,緬甸總統登盛23日簽署控制生育法案,要求人口稠密地區的婦女,生產後必須隔3年才能再生下1胎,以緩和人口過多問題。

國際社會認為,緬甸強硬派佛教和尚遊說國會草擬這項法律,並施壓國會於4月通過這項法案,主要是為了抑制信仰穆斯林的洛興雅族等少數族裔人口成長。

美國國務院常務副國務卿布林肯上周特別訪問緬甸,面對面警告登盛這項法案可能造成的諸多危險影響。但布林肯離開緬甸幾個小時後,緬甸國營媒體就宣布登盛已簽署控制生育法案,成為緬甸法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