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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股市稅制 要拿出全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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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01:23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520政權交接之前,金管會提出金融產業政策白皮書,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建議降低股票市場稅負。由於台灣股市稅負肩負著國家財政健全的考量,因此改革股市稅制的建議,不能僅著眼於降低投資人交易成本,還需要更全面性的思維。

該白皮書只提議降低股市稅負,藉以增加股市成交量,但未顧及對國家財政的衝擊,亦未提出這些建議可能增加的成交量會帶進多少稅收,是否可以彌補降稅造成的損失?同時,該白皮書亦未檢討金管會為何無法提升股市成交量,而全部歸因於稅制,就整體面來說,白皮書此一論點實有失公允。

但如果要討論整體稅制改革,目前新政府的對外說明,實在令人看不清楚政策方針。為了長照政策的稅收來源,新政府打算提高遺贈稅率從10%增加到20%,營業稅率從5%提高到5.5%,預計每年稅收增加300億元。之後,又傳出為了吸引人才,有可能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稅制改革可謂千絲萬縷,我們希望新政府對於舊政府降低股市稅負政策,必須綜合考量未來國家財政,是否有替代財源?是否造成財政赤字擴大?再提出全盤方案。

對股市稅制提出建議,必須兼顧稅制的合理性與財政的健全性。台灣股市相關稅負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證所稅、證交稅,前者是資本利得稅,後者是交易稅;第二部分是現金股利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補充保費,以及股利可扣抵稅額之減稅措施。

去年已經修法刪除證所稅,接受目前證交稅率千分之3已經包含證交稅與設算式的證所稅。至於股市稅制的第二部分是來自於財政健全方案,其中涉及現金股利納入個人綜所稅課徵之相關措施,包含:將個人所得稅率最高級距從40%提高到45%、股利可扣抵稅額從完全扣抵降為一半扣抵。

在去年之前,市場有一派聲音將股市成交量的持續低迷歸因於課徵證所稅;等到廢除證所稅制後,這一派聲音又將成交量低迷怪罪於財政健全方案。政府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後,相對外資股利分離課稅20%,稅負大幅上升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在40%與45%者。為了股市內外資一致,金融政策白皮書建議股利採分離課稅,或者兩稅合一股利回到全額扣抵;然而該白皮書並未詳細分析證明股市成交量的下降,主要是來自於股市稅制;而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在40%與45%者,其對股市成交量的影響又是多大?

有關股利可扣抵稅額的減半,應視為稅制優惠的縮減,而非增稅,況且過去股利可扣抵稅額為100%(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兩稅完全合一)亦未達到提升投資意顧,縮減稅制優惠並非無立論基礎。況且目前國際潮流都是傾向兩稅合一僅給予部分扣抵,例如:德國、義大利、法國、芬蘭以及挪威等國,已經在2005年或之前,從全額扣抵轉成為部分扣抵制。

再者,若以股利分離課稅,稅率如外資的20%,此將不利於廣大股民,因此市場建議是股利所得稅率最高為20%;然而此項建議除了牽扯到量能課稅或分離課稅的問題外,還會有一些批評:為何薪資所得最高要繳納45%的所得稅率,而股利所得最高只繳納20%?難道要處罰薪資所得者嗎?

綜合而言,依據財政健全方案的預估,上述兩項建議都會導致國庫稅收大幅下降,採取任一項,國庫稅收損失大約每年有300至500億元。有誰能夠保證在採取上述兩項建議之一項,所增加股市成交量的稅收,足以彌補降稅造成的損失?我們可以理解該白皮書與部分市場人士的建議,目的是救台股成交量,但是又有誰來思考台灣的財政健全?我們不反對檢討股市稅制,但除要考量股市的發展,也要關注政府財政健全度與課稅目的,絕對不能僅以股市成交量與漲跌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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