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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周一審查 拚廠網分離
2015-05-25 03:59:03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明(26)日將審查電業法草案,依照經濟部規劃,台電未來必須在九年內分拆電廠,實現「廠網分離」。政院認為,這項自由化工程有助扶植民營電廠發展,也能把用電選擇權還給民眾。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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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電業自由化長達20年,不過,無論藍、綠誰當家,都難以成功修法,達到分拆台電、引入更多競爭者目標。今年,正值核四封存,加上台灣缺水缺電問題嚴重,經濟部認為自由化步伐再不跨,台灣電力的選擇空間將愈來愈萎縮。

依經濟部新版的電業法草案,未來電業法上路後,將強制台電在九年內分拆發電部門,落實廠網分離。至於拆出的電網,即輸配電部門,考量國內電網多已建置完成,將准許維持國營狀態。

經濟部官員表示,過去在財經政委薛琦、鄧振中時代,經濟部報送的分拆台電時程,最長寬限期都是訂為七年,但是因台電抱怨準備期太短,新版採五年分拆完成,若有困難可展延兩次,每次展延不超過兩年,意即九年內要強制完成分拆。

官員指出,為了讓目前九家民營電廠,及未來新取得執照的業者,能與台電拆出的大電廠競爭,經濟部還將成立獨立的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不偏袒的撮合發電業與用電戶,把電送到民眾家。image

電業法草案/柯建銘版一拆四 要求一年完成
2015-05-25 03:59:05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政院版電業法草案重見天光,預估6月將在立法院與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版的電業法草案PK。據了解,柯版最大特色是採激進變革,要求台電廠網分離在一年內完成,全台電表都要換裝為智慧電表,且現有核電廠都要停止運作。

依據柯建銘版本,在電業法上路後一年,台電必須一拆為四,分為發電、輸電、配電與售電。不過,不論是政院版的分拆發電廠,或是柯版的「一拆四」,台電都說,要拆可以,但請先政策決定,台電截至上月底還有1,865億元的累計虧損,到底要「分拆」給誰?

此外,柯版要求電業法上路一年後,全台電表要換裝為智慧電表,此外,現有核電廠要停止運作。前者,經濟部認為太技術,會排擠日後可採納更新的智慧電表技術空間;後者又太政治,不宜入法。

台電也說,一旦准許民營電廠拉專線「直供」給用戶,對台電很不公平,未來可能會有很多民營業者到工業區附近蓋電廠,就近供電給工業用戶,因為近,電費會比較便宜,但是台電早年投入大筆經費蓋電網,連偏鄉也照顧到了,新法准許民營業者「挑肥揀瘦」,對台電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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