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法官跨大步 台灣用愛走下去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05-25 02:59聯合報 崔德輝/大學生(北京市)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主持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同婚釋憲結果,解釋認定「同婚無效」的現行民...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主持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同婚釋憲結果,解釋認定「同婚無效」的現行民法規定違憲。記者蘇健忠/攝影
昨天下午三點多就開始守在電腦前等釋憲的結果。16:08,聯合新聞網推出了「大法官:現行法律未允許同婚違憲,2年內修法」的報導,宣告挺同自立法院轉進司法院的同婚攻防取得了勝利。雖然多數意見的大法官們亦表明了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當屬立法形成之範疇,但至少可確定同性伴侶們最遲在兩年後可以結婚。
除了社會普遍關注的婚姻價值思辨,一群持續關心同婚走向的法律系學生亦有各自關注焦點,例如:立法機關懸而未決的問題是否應該交由司法機關做出判斷?台灣現行大法官提名制度是否會造成執政黨取巧,妄以憲法法庭強渡關山?種種命題不僅牽涉法學的許多概念,甚至會深及行政、立法、司法等國家機關的職能跨度問題,自然有待更多的討論與思考,有時候我們等待時間告訴我們答案,更甚者,時間也不一定能給出解答。

大學離開台灣到北京讀書,以不同的視角觀察著台灣的一切,頗有許多社會學家所言「一腳門檻內,一腳門檻外研究議題」的這種境界。前幾天有教授提到了同婚紛爭很可能撕裂台灣社會,在已經相當對立的年金改革、勞資議題上雪上加霜,造成更難以彌補的世代鴻溝。不意外的,在釋憲結果出來一小時內,就已有許多的反對者喊「司法黑箱」,認為釋憲結果不公,要求公投,交由民意決定。

不過在陸生口中,不論支持抑或反對同婚,對於台灣能有這樣的大法官釋憲制度、以及大法官們評估過後跨出這一步的勇氣,不論合憲或違憲的最終結果,有熱情的人們都在這個社會中提出了自己的意見,促使這個議題受到更廣泛的認識及討論,於此種種,在陸生眼中都是如此值得珍惜,他們認為能在參與中成為促進社會思考的一員本就可喜。

不同的視角可以在討論中激盪出精彩的火花。那麼,為什麼不能接受這個社會上皮膚顏色與我們不同、成長背景與我們不同、甚至性別傾向與我們不同的每一個人呢?我想告訴聽到違憲結果而大失所望的人們,又或狂喜於心中自由及進步之價值得以伸張的人們,我們都由愛而起,可能源於愛無差等的觀念認同,也可能是關心家庭、對於下一代幸福的愛,讓我們凝聚起來成為對於這個社會的愛,理性的、諒解的,值得驕傲的把經過司法之後回歸到立法的最後這一步,以愛之名,行愛之實,攜手前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