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濫用 金管會不排除廢本票制度
2015-05-20 04:59:38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國內本票遭犯罪濫用,監察院對警政署、勞動部以及金管會提出相關調查報告,金管會昨天表示,將會檢討,不排除廢除本票制度。

若本票制度廢除,將可望讓被詐騙、暴力討債犯罪或是重利剝削外勞的受害人減輕負擔,未來討債人必須要經過法院訴訟程序,讓法院認定是否有實際債權關係,相關被害人有機會透過法院拋開非法債務壓力。

監察院調查發現,許多不法集團或人士利用鉅額或多張本票詐害得手,每年警察機關破獲涉及本票案件超過一千件,涉案類型以放高利貸重利罪最多,詐欺罪次之,另外還有恐嚇罪等。

有本票制度的國家已不多,台灣是罕見還存有本票制度。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金管會已接收到相關訊息,收到監察院會議記錄後,將邀集相關單位、學者以及銀行等各方討論。

呂蕙容指出,相較於國內的本票裁定制度,國外幾乎都是採用簡易判決,廢除本票制度有利弊。她說,廢除本票會增加銀行作業成本、授信債權催理流程,但並不會影響銀行債權;但廢除本票也可保障受到詐害的被害人,未來將改訴訟程序,獲得相關結果。

呂蕙容表示,目前的本票制度,只要拿出本票就有裁定結果,不會審查本票背後的實質債務關係;但若透過訴訟,法院會先追究當初簽本票的原因,若是在不清醒或是被威脅的狀況下、實際上沒有債權關係,就可透過訴訟關係舉證、維護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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