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機堡納歷史建築 地主要求徵收
2015-05-20 08:39:33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宜蘭市建軍機堡群閒置缺乏管理,堆滿雜物雜草叢生。 記者林縉明/攝影
分享宜蘭市有10餘座機堡陸續被納入歷史建築,其中位於建軍里的3座機堡群,市公所有意加以活化,把歷史空間轉型成觀光景點,打造「二次大戰史蹟園區」,市長江聰淵、市民代表昨天前往勘察時,遭遇機堡地主攔路陳情,拒絕把機堡變成觀光區,並要求縣府徵收。
宜蘭市從南機場到河濱公園總共有10餘座機堡,日據時期因應太平洋戰爭興建,作為停放軍機使用,大戰結束後,軍方把機堡及土地所有權歸還給民眾、國有土地主管單位。由於這些是歷史見證,縣文化局基於保護歷史資產,近年來陸續把大大小小10餘座機堡辦理登錄為「歷史建築」,但是乏人管理。

宜蘭市公所表示,機堡閒置多時,附近環境髒亂、雜草叢生,市公所希望藉由文化局、國有財產署合作,讓歷史建築朝整體開發活化使用,串連起軍事設施廊道,打造史蹟園區,留下歷史文化記憶。

其中,宜蘭市建軍里機堡群共有3座,位於金六結營區後方,比較集中,市長江聰淵昨天與市民代表到場勘查,將向文化局提出活化計畫,一行人大陣仗引起附近民眾關注,擁有3座機堡土地的陳姓地主更跳出來反對市公所的活用計畫。

「我強烈反對」陳姓地主說,當初空軍移出機堡後,就把產權歸還給父親,為了改善家境,去年打算拆除機堡賣地,結果機堡卻被縣文化局列入歷史建築,買主臨陣退縮,造成土地賣不出去,政府單位若要使用,應該以市價徵收土地。

文化局強調,機堡產權仍屬於地主,而且事前歷經多次協調會,地主沒表示意見,直到去年審查會前,地主突然改變態度拒絕登錄,但審查委員認為有保留價值與意義,列入「歷史建築」。

對於補償方案,文化局願意協助地主媒合招租,若有出售需求,願意優先爭取預算,研議以市價徵收,保留歷史建築。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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