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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環評不是兌現競選支票的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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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8 02:30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行政院長林全上月到桃園視察「亞洲矽谷」用地籌備進度。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蔡英文總統關注「五大創新產業」政見的推動進展,接連召集內閣成員聽取報告。由於「亞洲矽谷」及「綠能園區」均需經過環評,蔡英文擔心環評阻滯計畫的實施進程,要求提高環評「效率」。環保署則表示,將積極修改環評制度,以加速重大政策落實。
環保署如此回應,讓人憂心。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立意,是在完整掌握開發行為的可能影響,把開發者刻意規避的外部化因素拉進來考慮,以避免事後出現太多非預期的負面影響。環評的目的,並非在阻撓開發,而在確保環境衝擊受到妥善處理;如果環保署擬議修正環評制度為開發行為一路亮綠燈,即失去設置環評之原意。因此,所謂提升「效率」,若是指縮短審查時間,或可理解;但如果要因此而「弱化」環評把關,即讓人難以苟同。

上世紀八○年代,台灣在「開發至上」思維下,主政者追求經濟成長的意志幾乎「無堅不摧」,也導致環境遭到劇烈的破壞,使得環保抗爭四起。一九九四年,政府通過粗具形式的環評法,但因無上位的政策環評,實質上即變成聊備一格的形式背書。正因如此,環保抗爭並未見趨緩,反而因民眾環境意識成熟,環團抗爭運作熟練,環境訴訟有效制衡財團及開發者的破壞行為,反襯出環評制度的脆弱。在另一方面,一些亟待推動的大型建設,則受阻於急速擴張的環保力量,造成大型公共工程停擺,重要建設裹足不前。

二○一○年,最高行政法院破天荒判決撤銷中科三期環評,更重創了備受質疑的孱弱環評。其後,中科四期遭判決暫停開發、國光石化、六輕擴廠環評全數停擺,引發開發者對投資環境不確定的強烈抨擊,環評制度也被批評得一無是處。在這種情況下,連政府主導的開發案都想要規避環評。

現行環評制度之所以公信力不足,主要在當初制度設計不佳,包括政府主導審查、掌握准駁權,尤其行政體系一味迎合上意,對環評的眉眉角角經常暗地操作。光是官方操控環委遴選,就難昭公信;面對一堆技術面瑕疵,官方還不時跳進去操作准駁,環評遭到批評自屬必然。

蔡總統認為環評要改、要增進效率,事實確乎如此;但她也必須認清,主政者的意志也有不能踰越的專業界線。如果主政者要求行政機器必須如期兌現五大創新產業,等於先射箭、再畫靶,如此,環評勢必淪為橡皮圖章。事實上,環評如果要無條件協助兌現競選支票,如何以專業防範開發行為對環境的破壞?

上位者觀念正確後,其次須先補正現行政策環評的不足,然後才是實質環評的公信力重建。所謂「政策環評」,是指開發計畫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例如,某市提出生技園區開發計畫,但該行政區閒置的工業區面積遠超過所需,開發計畫即缺乏合理性,政策環評即應予以否決。

至於環保署擬議中的環評制度修正,則是末端細節。現行辦法是由開發單位付錢找人撰寫環評報告,環保署計畫改為由環保署招標,委託顧問公司執行。根據此一作法,環保署將仍是環評過程之一員,並非超然、客觀的第三方,無法解決環保署深陷公信力危機的泥沼,也難重建讓人信服的環評。我們認為,環保署須跳出環評過程,不再手握准駁權,只督導環評之客觀運作,才是重振環評制度之鑰。例如,比照建築經理公司建立「環評經理公司」,透過經理公司平台,讓開發計畫擺脫開發者的控制,完全由專家根據學理審核,公民參與也可在平台上表達,如此才能重建制度的公信力。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擔任環保律師期間曾為文說,「制度的好壞,最大關鍵出自於操控、運用此制度之人的好壞,也就是取決執政者的心態。」他在野時的談話,於今更顯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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