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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滯納金計利息違憲 國稅局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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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12:41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遺贈稅逾繳納期限未繳納,除本稅外需加徵滯納金,並一併按日加計利息,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國稅局表示,目前已修改計算程式以符大法官意旨,但所欠本稅仍應加徵滯納金與利息。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的遺贈稅應納稅額,逾法定期限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逾30日滯納期限仍未繳納者,應即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依同條第2項就應納稅款及滯納金,自滯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繳納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然而,2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46號解釋,對於遺贈稅法規定逾滯納期限未繳納的滯納金應加徵利息規定,認為不符憲法比例原則,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大法官會議認為,就應納稅款加徵滯納利息的規定,與憲法尚無牴觸;但就滯納金部分加計利息,是對應納稅額遲延損害重複計算,不符憲法比例原則,因此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但本稅部分仍須加計滯納利息。

國稅局表示,針對大法官解釋,內部已積極修改繳款書格式以及繳納金額計算程式,以符合解釋內容。國稅局也提醒遺贈稅納稅義務人,若未於法定期限內完納稅款,除加徵滯納金、本稅加徵滯納利息及移送強制執行外,也將延遲財產移轉登記時機。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如期繳納。

大法官﹒遺贈稅﹒稅款

菸稅提高私菸恐猖獗 財政部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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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12:21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為挹注長照財源,菸稅即將調漲,但菸價調漲可能導致私菸更加猖獗。對此財政部表示,相關單位會合作加強查緝。而為杜絕私劣菸酒品,國稅局4月也將展開菸酒稅稽查作業。

為挹注長照財源,立法院初審通過菸酒稅法修正條文,每包菸菸稅調漲新台幣20元,預估每年可增加233.46億元挹注長照。不過菸商與吸菸民眾抨擊,政府一方面鼓勵戒菸,一方面卻又提高菸稅作為長照財源,根本是矛盾;此外,菸價上漲無疑給私劣菸品可乘之機,國庫反而減少稅收,也衝擊合法業者營運,形成政府、業者、民眾之間的「三輸」。

部分立委也批評,政府推動長照需要穩定財源,但提高菸稅卻是抑制菸品消費,若菸品消費減少,菸稅也將減少,屆時長照財源豈不是不足?諷政府到底是要鼓勵戒菸,還是鼓勵「吸菸救長照」?

對此衛福部表示,根據估算,長照4年內的財源仍夠用,未來每2年會滾動檢討,5年後將視情形決定是否增列財源、或搭配保險制。財政部則表示,會與相關單位合作加強查緝私菸。至於菸稅調漲後,菸品將以新標示或包裝區分,以利民眾分辨。

此外,國稅局為維護菸酒市場產銷秩序,杜絕私劣菸酒侵害民眾健康,維護租稅公平及遏止逃漏稅捐,4月起將展開菸酒稅稽查作業,主要針對8大違章情形加強稽查:

一、未辦產品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二、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三、免稅菸酒未經補徵菸酒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四、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五、菸酒課稅類別,申報不實。六、廠商原料或成品數量與帳表不符。七、實測酒精度較高,與標示不符。八、料理酒含鹽量,未達標準。

國稅局表示,菸酒稅產製廠商如違章情形,只要是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自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得免予處罰。

菸酒管理法則規定,輸入私菸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長照﹒菸稅

金管會:找會計師專案查核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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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03:42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金管會強化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再出招,修正法規,要求銀行每年要接受會計師針對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其個資保護的專案查核,查核報告要給金管會參閱,若銀行未按照會計師的查核報告改善缺失,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金。

金管會修正了「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增訂主管機關得請銀行業委託會計師,辦理個資保護、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機制專案查核。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過去銀行請外部會計師做整體查核,並非針對特別項目,但隨防制洗錢意識提高,所以參照美國、澳洲、香港等作法,要求銀行業每年必須接受會計師針對防制洗錢等專案查核。

陳妍沂說,會計師查核完畢後,會出一份列舉缺失的查核報告,銀行必須根據這份報告改善缺失;若不改善,金管會便會依據違反內稽內控規定開罰。


政府防制洗錢 要求房仲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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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03:41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政府防制洗錢,內政部率先響應,端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草案,若有以現金支付各期價款、不動產售價明顯高於市價等情形,業者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6月底上路。

內政部預告訂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表示,3月下旬便將邀集地政士、房仲、代銷、地方政府以及主管機關法務部開會討論辦法細節;經60日預告後,將配合母法洗錢防制法,於6月28日施行。

法務部為了加強防制洗錢,研議推動大額交易無現金化,交易金額龐大的不動產也被列入其中。

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應確認、審查客戶身分,留存過程所得的客戶身分資料、必要交易紀錄,並將疑似洗錢的交易向法務部調查申報。

怎樣算是「疑似」洗錢?內政部於辦法中訂出12大態樣,其中如交易金額與客戶身分、收入顯不相當;客戶均以現金支付各期價款,或由不正常資金來源、國外金融機構支付;不動產成交價明顯高於市價或出賣人售價,並要求在相關契約文件以較低價記錄等情況,均有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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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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