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晚/落實車輛檢驗 安全上路
2015-07-20 14:51:57 聯合晚報 聯合晚報午後熱評
苗栗後龍交流道休旅車爆胎翻車意外,一車七人,六死一傷,目前尚不知車輛定期檢驗時是否便宜行事,但輪胎使用超時、膠皮老化未更換,卻是不爭事實。政府除了應大力宣導安全意識之外,民眾也要體認自己的責任,若不落實檢驗,等於交出生命權,等著無常降臨。

為維護行車安全,車輛除了定期保養外,車主也必須遵守政府規定定期檢驗;車輛根據年份,從第五年起一年一驗,到逾十年的每半年定檢一次,都是為了再次確保車輛機械安全。去年1月1日起,車輛定檢項目增加胎紋,紋深必須超過1.6公釐;今年7月1日起,若檢出胎紋不足,還要處罰。

一旦驗車未過就要複驗,胎紋不足還要罰錢,為免傷荷包,不少「省長」在新制上路後,當然捨監理站不去,改到「聽說較鬆」的民間代檢廠驗車,還四處打聽有沒有檢驗員連看都不看,或是僅瞥兩眼、就在表上勾合格者,處心積慮要挑驗車最鬆的代檢廠,卻忘了安全的基本原則。

不管是監理站或民間代檢廠,除了定檢項目的檢查儀器要校正,驗車時也均全程錄影、即時上傳,還要保留驗車影像三年,一有問題,就會調影像資料追查,相關人等也要負刑事責任;監理單位不太相信會有代檢廠為了區區每輛三百元代檢費,配合放水,但檢驗員素質不一,也不敢說無疏漏,藉此次機會除了查清楚,還要再教育。

過去發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少肇因於車主疏忽輪胎安全,因此政府才會列入定檢項目,並加重處罰,還加強臨驗稽查大客車、學童接送車等,但因為車輛數龐大,就算有心要增加攔查數量,也不易執行,且無上限增加檢驗項目,也恐招致民怨。

每次事故發生,除了檢討政府是否有改善空間,民眾是否也該想想,自己是否為了種種理由輕忽了安全?像不得任意改裝車輛、定期保養車輛,檢查三油三水、胎壓胎紋,甚至繫安全帶、開車不喝酒等,都是確保安全上路的基本要求,不少人用生命財產來換教訓,你我能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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