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改裝、輪胎老 驗車怎過的
2015-07-20 01:04:32 聯合報 程健行/高雄餐旅大學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助理教授(高雄市)
日昨國道三號廂型車爆胎擦撞護欄後翻落橋下,造成六死一傷慘劇,這件憾事,筆者認為交通監理單位或有部分責任。

首先,該廂型車車廂內載人座椅原本限乘五人,經改裝後可乘載七人,該車車齡十年以上,依現行道路交通規則規定,自用小客車車齡超過十年以上每年必須驗車兩次(汽車定期檢驗),其中檢驗項目之一即為「座位數應與行車執照登載核定數相符」,除非該車先刻意拆卸後排座椅規避檢驗,否則不知為何可通過每年兩次的驗車程序?

再者,該車後面兩輪輪胎均已老舊且胎紋磨平,若依今年新修訂之汽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基準規定「自中華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各類車輛其所使用輪胎之胎面磨損皆須符合國家標準CNS 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該車驗車過程中,驗車人員是否有切實檢驗把關,或只是形式主義隨便驗驗而已?

此次車禍慘劇,筆者認為除了車主及駕駛人須負絕大部分責任,其餘隨同乘車之乘員也缺乏風險意識,而政府依法實施之汽車定期檢驗制度是否有真正達到車輛安全監管之目的,都值得深思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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