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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本顧牢牢…老奶奶88萬元積蓄信託
2015-04-16 04:26:28 聯合報 本報記者 孫中英
有位老奶奶早年喪偶,九十三歲時選擇跟小兒子同住,老奶奶的其他子女,不放心由小弟一人單獨保管老媽媽僅有的八十八萬元微薄積蓄。於是,子女們幫媽媽成立一個金錢信託專戶,並約定這筆錢專款專用在媽媽每月的生活費、醫療養護費等支出。

台灣人口加速老化,退休的安可族,如何確保累積大半輩子的退休金,能「專款專用」在自己身上?「信託」也許是個解決辦法。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張齊家指出,透過「信託」,可預先規劃退休生活的財產管理方式,讓退休生活更有品質。

目前許多銀行都提供「退休安養信託」服務,民眾將退休金交付給銀行信託,並事先約定好,未來定期、例如每月可領取多少固定費用,用來支付退休生活的日常花費或醫療養護費等開支。

張齊家舉例,有位年近八十歲的老奶奶,認為自己已無能力管好財產,擔心剩下不到三百萬元的積蓄遭子女挪用,決定成立「退休安養信託」,每月約定支付生活費一萬五千元。

這位老奶奶選了自己及子女都信賴的一名女婿擔任「信託監察人」,未來信託契約的變更或提前終止,都要女婿同意。辦好信託後,老奶奶也放心了,覺得自己可好好安享晚年。

張齊家說,透過信託機制,可避免退休金遭他人挪用或被詐騙。此外,有些長輩可能因為生病、失智或子女不在身旁無人照顧而無法處理自身財務,若能事先安排好信託,即可免除這些顧慮,不用擔心自己辛苦累積的退休金用不到自己身上。

有人擔心信託收費問題,但信託除了一開始的簽約費須幾千元外,未來每年的信託管理費僅信託財產的千分之三到五;因為銀行多半會將信託財產放定存,目前台幣一年定存利率約百分之一點三,用定存利息來支付管理費,其實綽綽有餘,負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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