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台灣能採陪審團制?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03-26 04:37聯合報 吳漢仁/退休人員(彰縣員林)

在刑事訴訟法當中,不管是英美法系或大陸法系,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應享有的法定權利。亦即,任何人在被判有罪之前,都應當以無罪視之。

司法國是會議分組昨天討論人民參審制,那麼陪審團制度在台灣可行嗎?看看媽媽嘴咖啡廳的老闆、梁姓小模、宅急便送貨員下跪事件。有那一件不是被部分網民們未審先判而破口大罵?

陪審員的工作,可不是看圖或看影片再想故事,更不需要情緒化的反應,而是要具備很精銳的專業與冷靜的判斷能力。如果陪審團的陣容當中,有這種只看表面就作判斷的成員存在,真不曉得是原告或被告的不幸?

現階段,我還是寧願相信檢察官與法官。畢竟,公平正義的審判必須建立在基本的知識、學識與冷靜的判斷能力之上。

咖啡廳﹒國是會議﹒刑事訴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