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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岸油汙危機/防治船汙染 不能「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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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2:49 聯合報 華健/海洋大學輪機工程系副教授(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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擱淺石門海域的「德翔台北號」貨輪被強勁海浪拍擊斷成兩截,船上重油和危險性化學物質正威脅北海岸生態。 聯合報記者許正宏/攝影
分享兩周前擱淺的「德翔台北」貨輪如今船身斷裂,北海岸面臨嚴重油汙染威脅。
十五年前,墾丁龍坑海域的「阿瑪斯號」事件,儘管無人傷亡,原本享有「環保教父」之名、任命僅十個月的環保署長,卻在指責聲中為該事件下台。不難預料,如今「德翔台北」的汙染,必將使中央和地方環保官員面臨極大壓力。

然很容易被忽略的是,「德翔台北」遇難,空勤總隊海豚直升機繼吊掛救出所有船員之後,卻緊接著冒著大浪、十級陣風,吊掛專家登上遇難貨輪進行溢油應變勘查,導致墜機、二死三傷慘劇。

整個事件發展牽涉到人命安全與環境保護,而原本具備標準作業程序的海事救難行動,卻在大家混沌的概念引導下,變得極端複雜。如果不能記取慘痛教訓,類似狀況恐怕還會繼續發生。

我們有完整的海上事故應變指揮體系和運作標準程序,定期演練。只不過在真實狀況下,指揮和運作卻往往無法獨立客觀;其中影響最大的,恐怕正是不明就理的社會輿論壓力。

以這次事故為例,照說整體應變的基本準則,都應把包括救難人員在內的人命安全考量,列為最優先。接下來要保護的才是船和環境。因此,再周延的防止汙染應變體系,也需充分理解「人命安全第一」的最高原則。

接下來的環境保護方面,社會大眾向來依據「眼不見為淨」的準則,環保機關的汙染防治優先次序,也往往被嚴重錯置。其實船舶造成的海洋汙染中,占最高百分比的並非這類溢油事故,而是正常運轉中,因為加油等作業過程人為疏失或違法任意排海造成的。

除了油,船上使用或載運的化學品也可能在意外事故中溢出,造成嚴重汙染。以「德翔台北」的可能汙染為例,除了重燃油,甲苯、過氯酸鉀、腐蝕性清潔劑等,皆屬一般船舶運轉所必備,皆可能利用執法相對寬鬆海域進行排放。此外,船舶的垃圾、汙水、壓艙水中有害生物、船體毒性化學塗料,乃至引擎燃燒產生的空汙物,也都可能威脅人體與海洋環境。

然船舶是否遵循排放規定和確實防範意外,並在萬一發生後採取緊急應變,也須看各港落實檢查與取締的情況而定。相對於國際間其他各港與海岸的作為,台灣實屬鬆散落後,而較容易成為汙染的受害者。改變現狀,尚有賴較高層級整合相關權責機關,透過港口國管制等機制邊做邊學,力圖提升。

但願「德翔台北」讓我們學到的,除了人命安全擺第一,便是務實防止船舶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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