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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管制 傷害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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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03:50聯合報 謝宗林/中經院退休研究人員(新北市)


一例一休上路後各種物價上漲,行政院盯上知名連鎖餐飲業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例一休上路後各種物價上漲,行政院盯上知名連鎖餐飲業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說:一例一休後,物價上漲是必然後果。這話牴觸學理值得斟酌。
一例一休強制提高邊際勞動的僱用價格。基本經濟學原理指出:其他情況相同下,該項強制措施必然的效果,是邊際勞動雇用量減少,從而導致總產出下降、制度性失業情況擴大,以及人民的福祉減退;但「物價上漲」卻不是該項強制措施必然的效果。

沒錯,任何一體適用的強制干預,對不同行業或企業的立即衝擊效果是不同的。有些行業或企業面對的消費者需求比較不具彈性,因此它們的產品或服務價格便傾向上漲;消費者在這些產品或服務上面的支出增加,會排擠到其他產品或服務的需求,從而該等產品或服務價格上漲的傾向受到抑制,甚至反轉。行政院長說法有違經濟學理,陷入「成本推升」謬論。

台灣目前的物價上漲壓力,其實根源於世界主要貿易國近幾年不斷採取的強度通貨膨脹政策;儘管最近的一例一休可能會在國內引發物價上漲的預期心理,從而促使內需產業勇於嘗試調高價格,然終究擺脫不了前述基本經濟學原理所闡明的市場法則。

報載在一例一休喚來「物價上漲」的魅影後,行政院召開了兩次穩定物價小組會議,決定聽任勞力密集行業個別地漲價,認為有利於勞工;又說自動化程度比較高的行業,原本獲利就比較高,不應漲價;於是決定「對於不應漲價的產業進行督導」。如此的宣示有幾點值得批評。

首先,它顯然延續「成本推升」的物價上漲謬論,誤以為一例一休必然有物價上漲的效果,甚至誤以為勞力密集行業的漲價有利於勞工,忘了勞工也是消費者,必然因漲價而受害。

第二,它差別對待勞力密集度不同的產業,準備揮舞行政的自由裁量權、抓大放小,強力壓制大企業的漲價行為。然而,經濟學原理的推演早已清楚證明,價格管制只會阻礙市場因應各種外生變數(不單是一例一休的變局)的調適過程,以致傷害消費者的福祉。

第三,意義最為深遠的是,它隱含一個錯誤的認知,誤以為資本愈密集的企業,利潤自然愈多,好像資本會自動產生利潤似的,無須企業家致力洞燭市場未來的需求和兢兢業業地經營;而且還誤認為,這利潤即便不是剝削勞工而來的,也是某種不勞而獲的收入,所以一例一休所造成的勞動成本上漲,理當由企業讓利、吸收,不該轉嫁給消費者承擔。

這是道道地地的「反商情結」或「反資本情結」作祟;這種情結會滋生各種凌虐企業家利潤的措施,最不利於因應消費者需求變化的市場調整過程順暢進行,並且傾向抑制儲蓄、投資、以及資本累積和生產技術升級。因為利潤和虧損正是消費者用來迫使企業家服從消費意向變化的手段,政府破壞這個手段,就是在和消費者(即一般民眾)的福祉過不去。

一例一休﹒漲價﹒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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