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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教官 更需提升學務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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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 00:10聯合報 張雪梅/台師大教授(台北市)


教官將退出校園,尤其是退出高中職,家長與相關人員開始焦慮紛紛表態。

其實具軍人背景不如專業背景重要,具備正確教育理念與現代精神,才是擔任學校生活輔導工作的最佳人選。過去教官受到家長肯定,但是校園問題愈來愈複雜,除了許多家長將子女教育責任全推給學校外,學生的自主意識高張,多數難輕易說服。

生活教育成功,就是一級預防的校園安全成功,因此要根本減少校園安全問題,必須從整體的生教組人力著眼,以及瞭解負責生教工作所需的知能為何。

期待未來的學生生活教育成功,要補的人員除校安外,還要具有包含人權法治、正向管教、人際溝通,以及諮詢輔導等專門知能的人。因此配合教官退出校園,教育部除要妥善規畫校安人員研習培訓外,還要規畫、確認校安之外的其他生教組工作,能有合適人員負責。

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學生事務單位負責生活輔導業務之組長得由具輔導知能之人員兼任…」,未來高中職生教組長可不限聘請教師擔任,只要具有輔導知能即可,只是輔導知能究竟是哪些,應進一步討論確認。

呼籲學務組長改由專職人員擔任,或由具高普考資格的公務人員擔任的聲音一直存在,只是不受重視。很期待新政府的潘部長,能認真面對各級學校長久的問題,瞭解教師的心聲與無奈。

教育部擬補助每校七十五萬元增聘校安,但更要緊的是人員素質能勝任教育輔導工作,而不是只會忙著善後處理問題,如此的學務品質才符合大家對轉型的期待。

教官退出校園,既勢在必行,期望教育部能讓提升學務專業成為取代教官的目的與理由,並提供資源,以解決長期不足的學生事務經費與人力問題。而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則能訂出更積極、整全的作法,例如設計更周延的校安人員培訓辦法、鼓勵師培生修讀學生事務相關課程、鼓勵現職學務人員在職進修,甚至改變職員任用相關規定,使有專業素養的人才能擔任學務工作。

心理師法的通過是在九二一地震後,大家有感於心理師的重要;學生輔導法也因捷運殺人事件後,很快通過;性別平等法也與葉生因性別氣質受霸凌死亡,而獲大眾支持有關;社會往往要在悲劇發生後,才快速凝聚共識,願大力支持以解決問題。希望教官退出校園政策,能夠不待不幸事件發生,就能預先定妥因應對策。

教官﹒教育部﹒高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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