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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族」注意 網購頻繁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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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2:25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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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喜歡在淘寶網等海外電子商務網站購物的「海淘族」注意了,行政院會昨(21)日通過關稅法修正案,未來將針對海外網購次數太頻繁的買家,取消貨品完稅價格低於3,000元的免稅待遇。
所謂太頻繁,是指同一人每月收受兩次,或半年達六次以上者 。此外,財政部也說,正考慮仿效澳洲、大陸做法,下調3,000元免稅門檻。

目前大多數國家對於進口低價貨物,多半提供一定免稅額,例如我國針對進口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下者,免收關稅、營業稅與貨物稅,3,000元以上者則向買家逆向課稅。

不過,此一規定在跨境網購風潮大興之後,造成國內外業者稅務負擔大不同,各國因此有了改革聲浪。

行政院會昨天敲定在關稅法第49條加註,進口次數頻繁或經財政部公告的特定貨物,不適用免稅待遇,一旦獲得立法院通過,就可實施。財政部官員解釋,所謂太頻繁是指,同一人每月收受二次,或半年達六次以上,即便快遞貨物完稅價格單次均在3,000元以下,也無法享有免稅優惠。

此外,財政部目前也正考慮「加掛」兩項新措施,一是未來要在海關增設電子商務貨品專用的報關通道,與目前的國際快遞、郵包通道做一區隔;第二是研議下調3,000元的免稅門檻。

官員說,有了專用通道,就更容易抓出明明是一大包、卻分成好幾包採「化整為零」逃漏稅的不肖人士。

財政部昨天也說,目前也針對頻繁入境的郵包與旅客,取消部分免稅優惠,例如一般民眾免稅額是2萬元,但若明顯有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境且有違規漏稅紀錄的人,免稅額需折半按1萬元計算。 所謂「經常出入境」是,一個月內入出境兩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六次以上者。




跨境網購拆包避稅 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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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2:25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林安妮/台北報導


喜歡在淘寶網、Amazon等跨境網路平台購物的民眾要注意了,過去進口快遞貨物3000元以下免徵關稅,但不少人為逃漏稅刻意將商品拆好幾包、高價低報,或利用人頭購物。為防弊端,行政院會昨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明定進口次數太頻繁者,將不再享3000元以下免稅優惠。

至於何謂「進口次數太頻繁」?財政部次長張璠表示,初步規劃同一人每月收快遞貨物2次以上,或半年內達6次以上,就不再適用免稅優惠,不過細部辦法還須跟經濟部研商。

跨境電子商務正夯,台灣不少民眾喜歡上淘寶網「搶便宜」。但因進口快遞貨物採低課稅門檻,曾有會計師公會質疑民眾常「化整為零」,將網購商品拆很多包進口,「地下金流」嚴重,一年稅收恐短少數十億元。

財政部在修法說明中指出,若對頻繁對進口低價快遞貨物者給予免稅優惠,將有稅制不公疑慮。官員也透露,未來不排除比照各國最新趨勢,降低免稅門檻,不過還要看新政府的態度而定。

此外,財政部考量現行「關稅法」未規範欠繳案件的執行期間,會使納稅義務人負擔無限期繳納義務,有侵害人權之虞。張璠表示,草案中特別明定關務案件執行期間為5年,避免納稅人「一輩子被追稅」。

張璠指出,這次修法也建立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制度,避免原產地審核制度時間太長,造成業者困擾。草案並增訂海關對於違規情節重大的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得逕行停止其6個月以下進儲貨櫃及貨物或廢止其登記。

此外,財政部目前也正考慮「加掛」兩項新措施,一是未來要在海關增設電子商務貨品專用的報關通道,與目前的國際快遞、郵包通道做一區隔;第二是仿效目前澳洲完全取消免稅門檻,大陸也把免稅額降低到人民幣50元,研議下調3,000元的免稅門檻。

官員說,有了專用通道,就更容易抓出明明是一大包,卻分成好幾包採「化整為零」逃漏稅的不肖人士,但官員也坦言,如果沒有提供通關會比較快的誘因,恐怕大家還是會繼續鑽制度上的漏洞。


反避稅法案 草案將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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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2:25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巴拿馬文件影響擴大,各國加速反避稅修法作業,會計師指出,抓漏措施不斷推陳出新,未來跨國企業除了要提供當地營運報告以外,還要揭露全球檔案、國別報告等新的申報資訊,包括集團成員所得、全球獲利來源與各類資產都必須揭露,成為新一波營運挑戰。

立委余宛如擔心,反避稅法案上路後,會不會有認定爭議及重複課稅的問題?企業怕繳稅,會不會因此撤出台灣。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我們跟隨國際趨勢推動反避稅修法,方向及內容與國際一致;現在各國都在反避稅,想逃稅的企業將是「天地之間無所遁逃」。

KPMG安侯建業BEPS專業團隊執行副總丁傳倫強調,受「巴拿馬文件」案影響,已有多國政府加速制定相關法案,要求跨國企業準備移轉訂價文據與國別報告等,讓稅捐機關查核資訊透明化。全球佈局的台商不能置身事外,必須及早備妥相關資料。

賦稅署署長吳自心昨於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舉辦反避稅研討會上指出,我國反避稅法案已送行政院審查中。

預期行政院草案近期即將出爐,最快今年底前我國將完成修法,明年將上路適用。

汽車舊換新減稅 擴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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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4:34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立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放寬中古車汰舊換新規定。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立法院財委會昨(21)日初審通過中古車汰舊換新規定,放寬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不限同一戶籍。預估最快下周五完成三讀,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將追溯適用非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案件。
財委會昨(21)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自2016年1月8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

立委盧秀燕表示,不少民眾反應因升學、就業、結婚、生子等因素,和其原生家庭位於不同地區,為同一戶籍更是少數,因此提案修正新舊車所有權人為二親等者,須同一戶籍的規定。

目前牌照稅提供身心障礙者牌照稅減免,與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一樣,都是限本人、配偶及「同一戶籍」二等親才可適用。

財政部指出,修改後將造成租稅減免條件不一致,恐使民眾混淆。

但張盛和昨日也說,舊車換新車是為刺激經濟景氣,跟牌照稅法為防杜利用身心障礙身分來減免牌照稅的立法意思不同,因此並不反對。而該修正條文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公布後,將可追溯適用非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案件,使更多消費者受惠,加速車輛汰舊換新。

依據減稅規定,購車減徵的貨物稅額機車每輛減免4,000元,汽車則是5萬元,減稅要件分別為自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六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並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

同時在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四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

財政部統計實施成效,截至4月15日已有3.2萬餘件,核配稅額有5億多元。經濟部報告中也顯示,根據車輛公會統計,至今年3月底,汽車汰舊換新已超過2.9萬件,銷量與去年同期持平,優於車廠原本預期,機車舊換新則已送件3.7萬件,銷售量較去年同期成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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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反避稅…受控外國公司有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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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4:34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巴拿馬文件曝光後,各國無不加緊腳步跟上反避稅潮流。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吳自心指出,近期送至行政院審理的所得稅法第43條之3、4修正草案,主要是針對受控外國公司和實際管理處所而修訂,用以防止企業藉由租稅天堂避稅。他強調,「提法案不是要加稅」,而是為了租稅公平。

但為消除業界疑慮,吳自心表示,草案中受控外國公司的定義將會特別嚴謹,設在低稅負國家者才會被認定為受控外國公司。

企業在租稅天堂成立無實質營運功能的公司,將盈餘保留不分配,是常見的避稅手法。歐美與亞洲各國均針對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CFC)修訂稅法, 台灣相較而言稍微落後。

吳自心說,何謂設立於低稅負國家的受控外國公司,草案將有明確定義。所謂低稅負國家,是指營所稅稅率低於11.9%、明顯低於我國稅率者,因此適用範圍有限。另外,若修訂草案通過,施行後發生的盈餘才會適用於新法,財政部不會溯及既往。

KPMG安侯建業 昨(21)日舉辦BEPS與國際反避稅趨勢研討會,與會的德國聯邦財政部國際稅務司司長馬丁. 克萊恩保姆(Martin Kreienbaum)則說,德國並非用優惠稅制來吸引外資,而是早就已經把BEPS的反避稅精神納入國內稅法。

問答/捐贈非財團法人寺廟 逾220萬報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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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4:3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嘉義市林先生來電詢問:去年捐贈某禪寺350萬元,因屬宗教團體,可否免課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贈與人在同一年度以內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時,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如果林先生捐贈之廟宇非屬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組織,因捐贈金額已超過免稅額220萬元,應申報於贈與稅;另該廟宇如屬依相關法令完成寺廟登記者,仍可依據所得稅法規定限額(所得總額20%)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捐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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