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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外國醫師只能旁觀?
2015-07-05 02:58:35 聯合報 黑白集
日本一批醫護人員抵台,將協助八仙塵爆傷患的醫療,其他國家也有醫護志工願意提供協助。但衛福部官員表示,外國醫師未取得我國醫事執照,因此依法不得從事實際治療工作,只能從旁提供諮詢;否則,即觸犯我國的《醫師法》。

政府官員「食法不化」,已到了可笑又復可悲的地步。《醫師法》規定,未取得我國合格醫事人員執照,不得從事任何醫療行為;其立法旨意有二:一是為了防止無照密醫妄診誤斷,枉送民眾性命;二是為了規範「以行醫為常業」的行為,而非禁止急難之搶救。否則,如果一名外國旅客在台北捷運上為一個突然昏厥的病患進行心肺復甦術,難道也要被拘提判刑?

八仙塵爆造成了大規模的燒傷事件,兩百多人性命處於危殆,全台相關醫護人員已忙到爆肝,這當然是一個緊急狀態。此時,外國醫護人員提供治療或照護協助,除有助不同的經驗交流,也有助於紓解醫護的壓力。但是,衛福部卻自我限縮,將法條咬死到最難以動彈的地步,禁止外來醫護人員動手協助;也難怪,不少民眾批衛福部官員根本是「腦袋僵化」。

衛福部官員隨即辯稱,禁止外來醫護人員動手,是為了避免引發日後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此語,卻暴露了衛福官員的「怕事」心態:他們心裡想的,不是如何傾盡全力搶救,使傷患達到最大可能的痊癒,只是一心想著日後的責任及退路問題。這種以「撇清責任」、「避免麻煩」為前提的思考,根本是一種消極、推諉的官僚心態,不是嗎?

「沒有本國執照即不能救護」若是至高準則,那麼,「無國界醫生」組織豈不是寸步難行了?衛福部官員是要以救人為先,還是自保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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