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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修水利會法 豈非又要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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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 00:43聯合報 張炎銘/水利退休人員(台中市)
立院臨時會將審議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最近學界連署呼籲暫緩,但以民進黨團挾人數優勢,強行通過修正勞基法、及去年將「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的強勢「前科」,看來學界的動作似太遲了。

改制有優缺點,水利會也各有贊成與反對聲音,本可以、也應該好好討論,將弊害降至最低。但今年四月,十七個水利會有十五個要改選,中間又有春節假期,蔡政府掛勾改制為「轉型正義」,蔡總統更在民進黨中常會強調「水資源是全民資源,把全民資源管理提升到公務機關位階,是負責任作法」,因此,改制案應會在四月前通過,能溝通討論的時間已不多了。

行政院發言人及農委會都說,改制後可以擴大服務範圍,但全國水利會灌區約卅一萬公頃,還有約卅萬公頃是「灌區外」,要把這些土地全部含括進來,以水權、水量的角度,卻極端困難;而要再投資相關灌溉設施,更可能不符經濟效益。

目前水利會已掌有七成水權,枯水期水源已捉襟見肘,除非耕作制度改變,怎可能擴充一倍灌溉面積?更何況現在稻米生產過剩,農委會還推動休耕,若再增加灌區,政策豈不矛盾?

政府為留住高科技產業,台積電、華邦電等電子廠都要在南部擴廠,所需用水除少量再生水外,都是自來水,而自來水在「必要」時都要調度農業用水,根本無餘力再增供農業用水。

認清台灣缺水環境,水利會改制之勢已難擋;但整個農業政策的核心,是要水利會能輔導農民,依農委會的規劃適地適種,讓水資源能有效運用,對環境永續也有助益。

期待立法院能多花一點時間溝通討論,水利會組織修法不要重蹈勞基法短期內一修再修的覆轍。

農委會﹒農田水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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