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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質變 改革邁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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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00:12聯合報 許志義/中興大學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台中市)


電業法修正草案延宕廿餘年,終於三讀通過。為破除電力市場獨占,本次修法最重要的課題就是「廠網分離、購電自由化」。基此,第一階段台電在綜合電業架構下,先讓發電廠與輸配電網,於會計帳上相互獨立,廠網分工;第二階段再做到廠網實質分離。

立法後一至兩年半內,民間再生能源業者可自己尋找用戶,活絡售電交易。在此情況下,購售電多元化,不再限於台電獨買獨賣,等於將消費者選擇權利還諸於民。再者,兼顧用戶端需量反應與用戶群代表,並成立準司法機關之電業管制者,這些都與國際潮流接軌而過往未能做到的。

過去台電獨占市場,長期缺乏應有的價格機制,故電力市場改革的核心價值,即在揭露價格訊號。本次修法,將電力交易平台的建置,由輸配電業「得」成立改為「應」成立電力交易平台,並要求充分揭露交易資訊,將有助於電能與容量市場的合理運作,建議能及早實施。

當前電力市場競爭,已聚焦於讀表服務自由化。隨著智慧電表的普及與第三方售電服務業興起,傳統電力服務會產生重大轉變,例如日本Lawson便利超商已開始售電,並搭配各種商品或電影票券之點數贈予方式,搶攻電力市場。可見電力服務之銷售,實與一般商品交易毫無二致。

這些新的商業模式與售電型態,通常是與用戶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相互結合,可有效降低尖峰負載,或達成節約用電效果。尤其搭配本次修法賦予公用售電業節能義務的規定,更可擴大這些新興商業模式與售電業務之推展,形成電業與用戶雙贏的良性循環。

總之,這次修法是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的開端,代表電力市場即將產生質變,值得期待,未來後續改革亦需更加努力!

台電﹒超商﹒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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