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護資方 卸責毀立場
2018-01-11 01:07聯合報 曾勤樸/大學助理(台中市)
勞動部長林美珠,對各界的疑慮進行說明。 記者黃義書/攝影
勞動部長林美珠,對各界的疑慮進行說明。 記者黃義書/攝影
近期勞基法爭議不斷,其實只是一再讓人民確認各政府機關自失本位與立場的思考方式與決策模式。

假設今天要打造一艘船,只想要取得最大利潤,卻常常忽略相對應的責任。造一艘船,應該要夠安全、夠強韌是最基本的原則,然後因應其他的動力輸出、舒適度、特別技術或功能等再去對應不同的價位,這樣才是一樁合情合理的買賣。

若勞動部站穩機關本位與立場,應該要思考如何設定「最低勞動基準」,或是進一步將勞工權益最大化。但是反觀實務上,勞動部長、執政黨立委,反而一直為雇主、為資方護航,請問這是什麼樣的心態?

為雇主、為資方思考不是應該經濟部要去思考的嗎?如何讓資方利益最大化,不應該由勞動部來主導;勞資雙方需要取得彈性,更應該是在「勞動基準」之上,好好的談如何開放彈性,不是嗎?

「機關本位」除了職權,還有責任。但目前可見的「機關本位」大多是推卸責任,而不是負擔責任。若各機關繼續不願意承擔機關責任,我相信相關的修法爭議只會更多。

希望勞動部願意負起機關責任、站在應該有的機關本位與立場思考,才有可能把勞基法修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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