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豈可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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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03:38聯合報 謝明瑞/淡江大學金融研究所教授(台北市)


一例一休上路後各種物價上漲,行政院盯上知名連鎖餐飲業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防堵業者藉一例一休亂漲價,行政院消保處查價行動,第一波鎖定十七家業者。此雖有殺雞儆猴的意涵,然而,在自由經濟體系中,物價豈是可以控管的?
只要具有商場經營經驗或稍知經濟學原理的人都知道,在自由競爭的經濟體系下,市場中自有一股看不見的力量,讓市場價格維繫一定的均衡水準。而市場供需則是決定價格變動與均衡的重要因素,若市場供需不均帶來物價上下調整,這是市場常態;但若執政者執意以政府力量強迫回到原來的市場價格,則無異是打破自由經濟的精髓,造成如保證價格的價格天花板或價格地板的失序現象,不僅易帶來市場投機行為,也勢必造成資源浪費。

事實上,商場活動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主,政府可以利用各種政策來加以因勢利導,減少不當的高利行為,但無法強制物價的正常變動。試觀一九七三年,台灣首次發生能源危機時,政府以物價督導小組強制規定物價變化,但一九七四年的躉售及消費者物價指數仍高達四十點五八%與四十七點五一%,足見物價管制的不當與不可為。

市場中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冥冥中便可達到整個市場順利運作的目的,那隻看不見的手就是價格機能,它讓市場供需達到一個自然平衡的目的;而今,政府為挽救其匆匆上路的一例一休,捨棄這經濟法則所自然形成的小手,執意將政府那「一隻看得見的手」伸入市場,不唯打破市場的潛在規則,破壞價格機能的自然運作,而且引發有限資源的不當濫用,更導致民怨四起。

一例一休因人力調配不足所引發的薪資調漲現象,商人將本求利,漲價是必然的結果。在此情況下,政府應思如何推出適合的配套措施,將因政策推動所造成的震撼或阻力減低到最小,而非一味地以「喝咖啡」或查價的方式來嚇阻商人的將本求利原則。

一九九二年公平法施行,每當國內遭逢重大天災、嚴重疫情等緊急狀況,致使民生物資出現供需失調之際,藉由公平會對於事業囤積惜售及哄抬價格行為之查處,如九二一大地震、SARS所引發的囤積物資與哄抬價格行為,都可發揮即時嚇阻不法,並收一定程度穩定物價之效。但此次的價格上漲純粹是因為一例一休尚無適當配套措施便匆忙上路使然,公平會尚未介入,卻由其他機關以「喝咖啡」或查價方式進行,是否能有更高之管制效率,以及是否適當,值得深思。

在民主國家的自由經濟體系下,長期間,市場那支「看不見的手」的力量,永遠會比政府那支「看得見的手」來得強大。

物價豈是可以管制的?

一例一休﹒漲價﹒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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