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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夢中修法,映照民進黨團的無心症
2018-01-10 23:5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法院臨時會徹夜處理勞基法修正案,許多立委體力不支,在椅子上睡覺。 記者楊萬雲/...
立法院臨時會徹夜處理勞基法修正案,許多立委體力不支,在椅子上睡覺。 記者楊萬雲/攝影
經過十八小時的不斷電審議,《勞基法》修法昨天清晨完成三讀。事實上,當議事進行到半夜,許多立委已經在座位上睡成一片,東倒西歪。但為了幫行政院護航,民進黨仍堅持要繼續挑燈夜戰,因此遭在野黨譏為「睡夢中修法」。這個標籤,用來形容民進黨立委在《勞基法》十三個月內兩度修法的毫不用心,堪稱傳神。
在此,我們先比較一下蔡政府十三個月前後兩度修法的差異。前年十二月六日,民進黨團遵照蔡總統旨意在激鬥中完成勞基法三讀,當時政府標榜的主要修法「成就」包括:一,確立「周休二日」的一例一休制度;二,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按平日工資加碼,增加「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原則;三,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四十六小時,且一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四,輪班制勞工換休,需有十一小時之間隔。諷刺的是,當時民進黨視此為「進步修法」,但這幾項卻變成了這次刪除或下修的目標。
經過這次再修法,一,未來勞工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蔡政府得意洋洋的「一例一休」已宣告走入歷史,保障勞工的里程碑短短一年已經自毀。二,加班費改為「核實計算」,拿掉「做一算四,做五算八」,證實原先的胡亂加碼行不通。三,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四十六小時提高為五十四小時,誇稱的「勞權保障」一夕縮水。四,輪班制勞工換休的間隔,從十一小時減為八小時,等於倒回「血汗勞工」的時代。
兩相對照,即可知,這次修法只是為了矯正政府上次「膨風修法」的為害,上次標榜的「成就」終盡抹滅。換言之,舉國耗費了十三個月的時光,弄得產業受挫、勞工憤慨、人心浮躁,其實都只是蔡政府在收拾自己的殘局罷了。在這種情況下,民進黨團還能歡呼三讀勝利,豈不白目?十三個月前的修法,政府宣稱有八百五十七萬勞工「受惠」;如今一改,原來的受惠者豈非變成受害者?或者,蔡政府應該補充宣稱有多少企業受惠,才足以彌補社會感受到的失落。
持平而言,法令如果窒礙難行,當然應該務實修改,以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從這個原則看,賴清德願意動手操刀修法,應該給予肯定。問題是,政府並不是只有一個大腦,社會也不是只有一種感受;要如何在眾多意見中作出平衡與調和,要如何從眾多解決方案中作出取捨與抉擇,必須藉由溝通、協調或辯論找到最大的共識。令人失望的是,民進黨立委習慣的卻是「瞻仰上意」、「團結一心」的老套,放著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權和腦袋不用,只想當行政部門的應聲蟲,一心只想著「護航」。這樣的表現,像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多數黨黨團嗎?
進一步說,這次勞基法之所以須要再修,除了整體條文過度僵硬之外,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民進黨立委上次修法的胡亂「加碼」。其中,「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即是綠委的傑作,高度「自嗨」卻完全脫線,讓大小企業同感為難。也正因為上次修法一味討好勞方,這次要再平衡過來,不免被批為向資方傾斜,也才引發勞團激烈抗爭。而令人遺憾的是,基於民意和平衡考量,這次民進黨團本應擋下「輪班制間隔下修為八小時」的修正案;然而,黨團卻在睡夢中修法輕易放它過關。這一條,恰恰是勞基法「修惡」的證明,民進黨團應阻擋而未阻擋,便是做了幫兇。
十三個月內勞基法兩度修法,前一次在激鬥中過關,留下一堆後遺症;這一次在睡夢中三讀,顯示民進黨立委仍不理解自己的失職。由此,也可看出小英政府的結構堪憂:行政團隊是新人拖著舊車,立法團隊不知如何盡自己的憲政權責,國安團隊只能看美國臉色行事。這些,在在都導致國政偏歧失能。
2018-01-10 23:5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法院臨時會徹夜處理勞基法修正案,許多立委體力不支,在椅子上睡覺。 記者楊萬雲/...
立法院臨時會徹夜處理勞基法修正案,許多立委體力不支,在椅子上睡覺。 記者楊萬雲/攝影
經過十八小時的不斷電審議,《勞基法》修法昨天清晨完成三讀。事實上,當議事進行到半夜,許多立委已經在座位上睡成一片,東倒西歪。但為了幫行政院護航,民進黨仍堅持要繼續挑燈夜戰,因此遭在野黨譏為「睡夢中修法」。這個標籤,用來形容民進黨立委在《勞基法》十三個月內兩度修法的毫不用心,堪稱傳神。
在此,我們先比較一下蔡政府十三個月前後兩度修法的差異。前年十二月六日,民進黨團遵照蔡總統旨意在激鬥中完成勞基法三讀,當時政府標榜的主要修法「成就」包括:一,確立「周休二日」的一例一休制度;二,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按平日工資加碼,增加「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原則;三,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四十六小時,且一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四,輪班制勞工換休,需有十一小時之間隔。諷刺的是,當時民進黨視此為「進步修法」,但這幾項卻變成了這次刪除或下修的目標。
經過這次再修法,一,未來勞工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蔡政府得意洋洋的「一例一休」已宣告走入歷史,保障勞工的里程碑短短一年已經自毀。二,加班費改為「核實計算」,拿掉「做一算四,做五算八」,證實原先的胡亂加碼行不通。三,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四十六小時提高為五十四小時,誇稱的「勞權保障」一夕縮水。四,輪班制勞工換休的間隔,從十一小時減為八小時,等於倒回「血汗勞工」的時代。
兩相對照,即可知,這次修法只是為了矯正政府上次「膨風修法」的為害,上次標榜的「成就」終盡抹滅。換言之,舉國耗費了十三個月的時光,弄得產業受挫、勞工憤慨、人心浮躁,其實都只是蔡政府在收拾自己的殘局罷了。在這種情況下,民進黨團還能歡呼三讀勝利,豈不白目?十三個月前的修法,政府宣稱有八百五十七萬勞工「受惠」;如今一改,原來的受惠者豈非變成受害者?或者,蔡政府應該補充宣稱有多少企業受惠,才足以彌補社會感受到的失落。
持平而言,法令如果窒礙難行,當然應該務實修改,以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從這個原則看,賴清德願意動手操刀修法,應該給予肯定。問題是,政府並不是只有一個大腦,社會也不是只有一種感受;要如何在眾多意見中作出平衡與調和,要如何從眾多解決方案中作出取捨與抉擇,必須藉由溝通、協調或辯論找到最大的共識。令人失望的是,民進黨立委習慣的卻是「瞻仰上意」、「團結一心」的老套,放著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權和腦袋不用,只想當行政部門的應聲蟲,一心只想著「護航」。這樣的表現,像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多數黨黨團嗎?
進一步說,這次勞基法之所以須要再修,除了整體條文過度僵硬之外,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民進黨立委上次修法的胡亂「加碼」。其中,「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即是綠委的傑作,高度「自嗨」卻完全脫線,讓大小企業同感為難。也正因為上次修法一味討好勞方,這次要再平衡過來,不免被批為向資方傾斜,也才引發勞團激烈抗爭。而令人遺憾的是,基於民意和平衡考量,這次民進黨團本應擋下「輪班制間隔下修為八小時」的修正案;然而,黨團卻在睡夢中修法輕易放它過關。這一條,恰恰是勞基法「修惡」的證明,民進黨團應阻擋而未阻擋,便是做了幫兇。
十三個月內勞基法兩度修法,前一次在激鬥中過關,留下一堆後遺症;這一次在睡夢中三讀,顯示民進黨立委仍不理解自己的失職。由此,也可看出小英政府的結構堪憂:行政團隊是新人拖著舊車,立法團隊不知如何盡自己的憲政權責,國安團隊只能看美國臉色行事。這些,在在都導致國政偏歧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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