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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若再有下個李明哲,蔡政府如何營救?
2017-09-13 03:53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NGO工作者李明哲被大陸控訴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李的妻子李凈瑜(中)前往大陸...
NGO工作者李明哲被大陸控訴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李的妻子李凈瑜(中)前往大陸聆聽審判後,昨晚搭機返抵桃園機場。 記者陳嘉寧/攝影
透過電視轉播,許多台灣民眾看到了前民進黨工李明哲在湖南岳陽法院受審的經過。面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李明哲在法庭順從地「認罪」、「悔罪」、並頌揚「文明辦案」,與其妻半年來高調救援的姿態形成強烈對比。法庭審訊如同照本宣科逐字不漏地演出,固令人感到荒謬,另方面卻也有現實的衝擊作用:在台灣可放肆高談的言論,易地即可能賈禍,背上莫大的罪名。
值得省思的是,如果再有另一樁李明哲事件,蔡政府有沒有辦法提供更有效的協助或救援?李明哲案將另擇日宣判,一般認為,可能以「輕判」收場。其原因有幾:其一,中共欲藉此案向台灣示警,因是首例,「殺雞儆猴」不必下手太重;其二,從此案審理的主次看,同案被告彭宇華才是本案「主謀」,李明哲不過是他吸收的主要對象之一,並非首謀。其三,李明哲固有煽動的發言,但仍屬「言論」層次,距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仍有很大距離。

換言之,李明哲可獲輕判,並不是因為其妻李凈瑜高調抗爭策略奏效,也不是因其母郭秀秦的「中國情懷」和愛子之情感動了誰,更不是蔡政府的海陸兩會居間穿梭協助,而是北京當局盱衡情勢後作出的選擇。在正式宣判前,相關各方的言行,都仍將牽動最後的判決結果;這也是李明哲勸李凈瑜不要再發表激烈言論的原因。

在李明哲遭羈押的一百七十七天期間,蔡政府對此案幾乎是一籌莫展。相關部門既摸不清此案的前因後果,更無法提供李明哲和家屬任何協助,完全陷於被動,窘態畢露。包括海陸兩會近日安排家屬赴大陸聆聽審判,聲稱「根據家人意願」、「救人第一」,實際上卻夾在李明哲妻子和母親的南轅北轍的立場之間,包括參與救援的非政府組織人士都大表不滿。如此三面受怨,不免難堪之至。

在正常情況下,一個政府對於本國公民在境外受到不明原因的逮捕,至少要設法了解原因,並試圖援救,或至少協助使免於受到不公平的審判。然而,由於蔡政府處理兩岸關係偏離正軌,導致兩岸急凍,竟不僅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涉,甚至因我方先逮捕陸生共諜周泓旭,才引發中共的報復式因應,出手逮捕已監控五年的李明哲。這點,在台灣民眾一面指責中共迫使李明哲「被認罪」之餘,也不能不想想我們政府的自我限縮亦難辭其咎;若完全以一句「中共鴨霸」帶過,未能克盡全貌。

觀察李明哲案本身,他參與彭宇華的「梅花公司」,組織群眾,並發表批評及煽動言論,甚至說出「暴動,遲早的事」、「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從這些看,李明哲的作為,和李凈瑜宣稱的「人權工作者」形象已大相逕庭。這類言行,不要說在中國大陸不合宜,在備受恐怖主義威脅的歐美國家也同樣忌憚。如果李明哲未曾擔任過「民進黨黨工」,他的身分或者還不至於那麼敏感;但他遭中共監控五年,顯示此案不是臨時起意,而是刻意要拿他來為去年新通過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祭旗,兼向蔡英文政府示以顏色。

在民進黨若干政治人物引領下,台灣網民的仇共、反中言論日甚一日。這在國內人們或習以為常,但經過李明哲案,不啻標出了一道紅線,提醒民眾:言論自由無底限的原則,並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而如果大家覺得中共的法治太不透明,我們也還可以反求諸己,檢視一下周泓旭的陸生共諜案迄今尚未審結,亦未聞其家人前來探視,或是否有合法的律師為其辯護。這個案子,能不能也更透明些?

李明哲案張力十足,但這不應只視為一場政治大戲。蔡政府至少須打通兩岸溝通管道,在下一個李明哲出現前,部署好交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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