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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幼照法 幼教師傳出走潮

【聯合晚報╱記者蕭照平、李皇萱/台北報導】
2014.09.13 03:23 pm


教保合作成長協會上午在立法院大門前抗議,反對修改幼照法第十五、第十八條。
記者王騰毅/攝影幼教界在幼托整合上路後,幼教團體與教保團體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方向看法不同,今天幼教團體在立法院陳情,明天在台中抗議,9月21日上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表達訴求。
有立委考量現行幼照法對教保員的衝擊,提案修法刪除幼兒園大班至少需有一名合格幼教師帶班規定,引發幼教團體疑慮,認為是毀棄證照制度,漠視幼兒教育專業。

教保合作成長協會今天聚集數十名老師、家長和教保員到立法院大門口抗議,希望所有朝野立委不要修法。教保合作成長協會發起人張馨仁表示,一旦修法成功,幼兒園的師資,將從原本每班一位合格幼教師資和一位教保員,變成僅有兩位教保員,或者一位教保員與一位無證照無專業的人士。

新北市公幼擔任園主任的張老師表示,幼教專業在規畫學齡前幼兒發展的學思啟發,如果廢除需有合格教師的規定,如同政府認為幼兒教育不需要專業老師,她們感覺專業不受尊重。她說,她有小學教師證,如果幼照法修法通過,就會離開幼教,轉往小學服務。

但如果修法不過,教保員認為工作權被踐踏,希望不同意見能加入協商。

【2014/09/1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讓教保人員取得證照 教部:緩衝期延3年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14.09.13 03:23 pm

幼托整合邁入第三年,幼教團體與教保團體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各有不同看法。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幼稚園、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幼教人員必須採用相同標準,教育部將修改落日條款的緩衝期,從五年延長為八年,延至民國109年生效,讓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有時間讓教保人員進修,取得資格和證照。

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說,幼教老師採儲備制,取得合格幼教老師資格,必須要考取教師證,還要經過實習。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很多教保員是早年專科學校幼保科畢業,現行幼照法規定,五歲至進入國小前的班級(大班),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合格幼教老師,這類幼兒園和教保員影響較大。

黃子騰說,大班班級人數若是在16人到30人,員額編制應有兩人,也就是可以有一名幼教老師、一名教保員。但15人以下就能聘一名幼教老師,不能由教保員單獨教大班。

他指出,考慮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無法立即符合新標準,當初幼托整合時,訂有五年緩衝期,讓幼兒園可延至民國106年,才須符合新規定。現在教育部把緩衝期再延長三年,民國109年才要達到標準。現在幼保科幾乎都改為教保系,教保員補修相關學分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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